2021-04-15 10:16发布
你好律师,咨询问题:1、我属于单位的工伤,有第三方侵权的,第三方已经赔偿我了,工伤保险还能赔偿吗?2、做完工伤鉴定后什么时间做劳动能力鉴定?3、我的治疗期还没有结束,钢板还没有取出。但我2021年7月份劳动合同就到期了,单位可以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因第三方侵权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院发布《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法〔2016〕399号)关于工伤保险与侵权责任相竞合的法律问题,作为员工是否能够在获得第三方赔偿后,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在该纪要中形成以下裁判观点:被侵权人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社会保险而减轻或者免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和四十二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其他保险待遇。
二,需要等伤情稳定之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是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要根据你的伤残鉴定的结果而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的规定,对于劳动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五级至六级伤残、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问题有不同的规定:1、劳动者被鉴定为1级至4级伤残的,需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也就是说,只要是1级至4级伤残,无论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直至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劳动者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工伤5级、6级伤残的,只有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劳动合同才能到期终止,但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没有提出,不管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劳动合同到期了也不得终止。3、劳动者被鉴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7级至10级伤残的,不管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劳动合同期满即可终止。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您好,根据您的介绍,答复如下:1.第三人侵权工伤,可以要求双赔,但医疗费不能双赔,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完,治疗终结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在未治疗终结,工伤赔偿未处理完之前,公司不能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对我的答复如果满意,请采纳。
1.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是两回事,但各省规定不一致,有的可以双赔,但有的只能单赔补差额。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通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员工工伤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
劳动能力的鉴定需要等工伤治疗结束以后,由当地的人社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时间。
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双重保护,伤残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是两个路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伤治疗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第一,根据你的陈述和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第三方侵权造成的工伤,你既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这两个是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因此你可以同时主张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但是直接的损失,比如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只能选择一种途径主张权利。第二,工伤认定之后,在治疗终结后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一般为出院后的三到六个月左右。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未处理的,劳动合同到期需要延长到工伤处理后终止合同,因此单位在你的工伤没有处理完毕之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1、申请工伤鉴定之后,工伤可以陪,
2、工伤鉴定之后,可以根据伤情情况做做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医疗期,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除去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固定支出数额,其他项目一般是可以接着走工伤赔偿的。
2、一般是在伤情稳定后鉴定。
3、合同到期后若继续履行了,除非劳动者有过错,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赔偿是否还能主张要看当地省里规定,比如浙江省的话,第三方赔偿已经超出工伤赔偿金额,那么不能再主张。劳动能力鉴定要等伤情稳定后,单位是不能在停工留薪期期满之前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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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第三方侵权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院发布《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法〔2016〕399号)关于工伤保险与侵权责任相竞合的法律问题,作为员工是否能够在获得第三方赔偿后,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在该纪要中形成以下裁判观点:被侵权人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社会保险而减轻或者免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和四十二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其他保险待遇。
二,需要等伤情稳定之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是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要根据你的伤残鉴定的结果而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的规定,对于劳动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五级至六级伤残、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问题有不同的规定:1、劳动者被鉴定为1级至4级伤残的,需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也就是说,只要是1级至4级伤残,无论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直至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劳动者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工伤5级、6级伤残的,只有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劳动合同才能到期终止,但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没有提出,不管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劳动合同到期了也不得终止。3、劳动者被鉴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7级至10级伤残的,不管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劳动合同期满即可终止。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您好,根据您的介绍,答复如下:1.第三人侵权工伤,可以要求双赔,但医疗费不能双赔,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完,治疗终结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在未治疗终结,工伤赔偿未处理完之前,公司不能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对我的答复如果满意,请采纳。
1.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是两回事,但各省规定不一致,有的可以双赔,但有的只能单赔补差额。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通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员工工伤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
答主追加回答: 2021-04-15 10:53
劳动能力的鉴定需要等工伤治疗结束以后,由当地的人社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时间。
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双重保护,伤残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是两个路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伤治疗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第一,根据你的陈述和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第三方侵权造成的工伤,你既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这两个是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因此你可以同时主张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但是直接的损失,比如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只能选择一种途径主张权利。第二,工伤认定之后,在治疗终结后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一般为出院后的三到六个月左右。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未处理的,劳动合同到期需要延长到工伤处理后终止合同,因此单位在你的工伤没有处理完毕之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1、申请工伤鉴定之后,工伤可以陪,
2、工伤鉴定之后,可以根据伤情情况做做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医疗期,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除去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固定支出数额,其他项目一般是可以接着走工伤赔偿的。
2、一般是在伤情稳定后鉴定。
3、合同到期后若继续履行了,除非劳动者有过错,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赔偿是否还能主张要看当地省里规定,比如浙江省的话,第三方赔偿已经超出工伤赔偿金额,那么不能再主张。劳动能力鉴定要等伤情稳定后,单位是不能在停工留薪期期满之前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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