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承接一项工程,安装学校广告字,承包给A公司包工包料完成,因为认识的关系,没签合同,但公账有转款记录。A公司施工队伍工期太慢,我司叫了B公司施工队来协助A公司的施工进度,整体项目还是由A公司负责施工,B公司属于协助性质,期间B公司已经安装好一个广告字需拆除,刚好B公司的员工不在场,我司叫A公司某员工去拆除,已经拆除完成,在下梯子的时候不慎踩空,某员工因不慎摔落,导致右脚踝粉碎性骨折,现在在医院,已完成手术,咨询过主治医生,修养几个月后,不会影响后续生活情况,我司已垫付25000元医药费用,A公司没帮员工购买社保,现在A公司让我司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和后续赔偿金额,请问我司在这案件中是否承担所有责任?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具体看你们和他是否存在合同或侵权法律关系
您好,根据您的介绍,你公司与A公司应当是承揽关系,因A公司没有资质,你司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是承揽关系,也有相应证据的话,你司一般不用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判决 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各自的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发生间的原因力远近等因素
该员工是A公司员工,A公司是用工主体,应当由A公司承担责任,但你公司可能存在指挥不当的行为,可能会承担部分责任。目前需要做的是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该员工是A公司员工,以及你方与A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你司不需要在该事件中承担全部责任,虽未与a公司签订合同,但不一定需要纸面的协议,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一样被法律所认可,A公司属于包工包料性质,你公司于a公司属于承揽性质,作为业主方在承揽一方a公司发生事故时,只要不存在,指示,管领的错误过错,本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但该事故比较特殊,是由于你司的指示,a公司的员工去拆除该字,在此情况下发生的事故,业主方就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但需要结合实际施工人在事故发生时的过错,对该责任予以分担,就该事件是在拆除以后下梯子时发生的踏空,也就是其责任划分实际施工人至少承担一半,剩下的一半50%由你司与承揽方共同承担,最多也就是各25%,如承揽人本身未尽到培训的义务,未尽到资质审核责任都是存在过错的,不可逃避。而你司目前已支付整个医疗费用,伤者伤情又不严重,就目前情况判断,你司不应当再支付其他费用,如果跟承揽人a公司以及实际施工人协商解决不了,建议走司法程序
双方属于承揽关系,对方在工作中受伤,应属于工伤,应由其单位给其申报工伤。
这个需要具体分析法律关系,再确定诉讼策略
你好,从你的表述来看,员工是工伤,工伤则由员工劳动关系所在的a公司负责。但因是你司安排该员工去的,故也有一定的责任,主要责任依然是a公司
主要是看认定啥法律关系?如果是承揽关系就有责任
本案有两个法律关系:
一,该员工是A公司员工,与A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雇佣关系,该员工属于工伤,应当由A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若已买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赔偿即可;
二,你司与A公司是承揽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193一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原则上你司没有责任,但若你司被认定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能调解协商解决最好。
我认为你们公司不应该承担,应该由。A公司承担公司赔偿责任
嗯,根据你陈述的实施情况来看,你公司与a公司有承包合同,那么原则上a公司员工的工伤事故应当由a公司自行解决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就是社会保险的责任,工伤事故,保险的责任,嗯,你公司不应当承担该工伤事故,保险责任。
按照描述,你们公司和A公司属于承揽关系,A公司员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由A公司承担责任;如果你公司存在指示过错,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揽关系,用人单位负责
你好,你与伤者不存在雇佣关系或者劳动或者,伤者与A公司存在用工关系,你与A公司存在承揽关系,因此应由A公司承担责任
员工受伤由用人单位A公司负责
没有书面合同,对你公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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