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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 悬赏100元

2021-01-01 11:21发布

在餐饮公司上班3年半了,上个月才跟我们签劳动合同(不知道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动派遣合同,还有一张志愿放弃社保的单子,说交社保就扣500工资,说我工资是包括社保500在里面的,应聘的时候是自己要求的薪资,没有说包括社保的),下个月要辞职了,刚开始应聘的时候谈的是工资7000有年终奖(一个月工资),上班时间是10:00-14:00 17:00-21:30现在19年的年终奖还没发,现在每天中午要求营业(14:00-17:00)已加班半年没有补贴(合同上有一个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制),应聘的时候都是口头协议,但有已经辞职同事可以证明,如果我想要回我应得我该怎么做,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哪些,需要什么证据,通过什么渠道,越详细越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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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张家如法学教师
1楼 · 2021-01-01 11:24.采纳回答获得作者50元分成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除了双倍支付工资之外,社保应当补足,当然,社保里面有需要自己缴纳的部分。

2楼-- · 2021-01-01 11:28 获得作者15元分成

加班需要有加班工资,按照日常加班与节假日加班工资不同。

如果提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卡、工资流水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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