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这件事让我证明血站违规采血和我及母亲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难度很大;个人认为证明血站存在过错应该相对容易些。
我在2019年1月24日参加了单位的献血团采,一周之后1月31日出现消化道大出血住院,恰逢过年住院没回家,作为独生子女,母亲因担忧我多日失眠在2月6日大年初二下午发生了脑出血后瘫痪去世。
后研究发现淄博市中心血站采用了有瑕疵的(一审法院认定)《献血前健康征询》,但一二审均认为血站没有过错,无需对我进行赔偿。那我该如何证明血站有过错呢?如下图我签字的2019年的部分是我当时淄博市的献血表格,只有21个选项,比国家强制标准GB18467-2011中的推荐性资料中的《献血前健康征询》的27项少了6个调查选项比如如下5项:“1、您是否觉得今天的身体状况适合献血?2、您是否正等待医院的检验报告或正接受某种治疗?4.您献血的目的之一,是不是想了解您身体是否健康?有没有染上艾滋病病毒或梅毒或其他疾病?5.您是否知道,如果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或梅毒,即使感觉无恙,检验结果呈阴性,也可能将病毒传播给他人? 9.在过去5天内是否服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的药物?”
最重要的是国家标准如下图需要我填的2022年淄博市那张表(2019年8月我上了问政淄博,指出表格问题后,血站于当月改成了和国家标准一致的表),国家标准,你是否有下列疾病,是和否两列选项,你需要逐项填写,有的项填是,有的项填否。结果淄博市2019年的表,把整个否那一列选项框和有否选项的调查项都省略了,默认这个表不用填只需要签字就符合献血条件。我之前有肠胃疾病,经常失眠胀气。当时在填献血表格的时候,医务人员只让签字,根本没有让看征询表的内容。结果本来我可以通过填表,第17项第3小项有消化系统疾病,避免献血。北大医院的专家说有消化肠胃溃疡等系统疾病不能献血是医学常识,献的话会出现大出血甚至死亡。并且国家制定这个献血前健康征询的目的是一是避免让不适合献血的人如我献血,造成献血者损害二是为了防止传染病传播,有很多有传染病的人献血后造成传播。现在有了疫情我们才知道,光靠检测,很多时候检测不出来,所以现在要进行是否去过疫区的调查。结果淄博市这个表格让献血前健康征询完全失效了,根据该血站人员发的论文,就出现了丙肝的输血传染(我们村就有人输血得了肝炎)。
《献血法》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您好,根据您介绍的情况,案情很复杂,最好在当地找一个擅长治疗纠纷的律师。
献血前,医护人员已经征询了你相关问题,且进行了初步体验,符合献血条件,当然可以献血的。献血与消化道出血没有必须的联系的
一审,二审都认为血站没有过错,只有通过申请再审来救济,如果没有新的证据证明血站有过错,再审也很难驳回一二审的结果。你提的这些一二审应该已经提出了。
已经询问告知情况,具体是否存在过错需要找到材料佐证
具体要看医疗机构是否按诊疗规范操作。
要证明其过错需要证据佐证,可以委托律师一起搜集
一,根据你的描述,你的案件经二审终结,你若不服,可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这是你享有的法定救济途径。
二,你自愿献血并在献血表上签名,视为你认可献血量等告知事项,包括风险。因此,要证明血站有过错很困难。建议你通过调解协商解决。
献血站的过错一般是采用不合格的器材导致了你的疾病,才会承担责任的。
作者追问:2022-11-05 09:13
他用的这个《献血前健康征询》表的作用不比器材的作用小啊,器材是保证采供血安全,这个表格也是啊,并且还能传染病传播。淄博市的表格比国家少了6项调查项,整个否那一列选项。国家表格必须逐项填写,一项都跳不过去。淄博市表格填和不填,都一样,默认没有问题,直接让签字,根本没让看表的内容。
答主追加回答: 2022-11-05 09:20
只要你已经签名了,你说没有看或不让你看,你是很难证明的,所以推翻的机率很小。
作者追问:2022-11-05 09:31
现在只想证明血站用了偷工减料的表格存在重大过错啊
需要寻找新的证据,证明血站有过错,然后申请再审
北大医院的专家说有消化肠胃溃疡等系统疾病不能献血是医学常识,献的话会出现大出血甚至死亡。就你所说的这个情况,如果在医学上确实成立的情况下,那么,在一审二审当中,你有没有聘请专家辅助人呢?如果没有,可以在再审的申请当中提出,这种情况如果确实存在,结合采血时的现场情况,那么作为采血一方是存在重大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追问:2022-11-05 09:19
根据你陈述的实施情况来看,嗯,你献血符合条件这没有问题,嗯,然后献血之后出现的症状,我认为这个症状你要考虑一下,是其他原因导致的如果说是其他原因导致的那就不能规则以限写如果是因为限行导致的那就。与献血有关系,所以这块就要考虑嗯,建议做一个司法鉴定,依据司法鉴定的结论来对献血的行为进行归责,如果是基于献血导致的,嗯,症状导致的厄疾病,那么这就是一个侵权案件。
有新证据可以申请再审
作者追问:2022-11-05 0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这件事让我证明血站违规采血和我及母亲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难度很大;个人认为证明血站存在过错应该相对容易些。
要搜集新的证据申请再审
你要找风险代理不是不可以,只是仅仅在网上这样发材料不太可行,建议认真约见当地律师面询
偷工减料的表格很难证明其存在重大过错。你可以做个司法鉴定,来证明你的大出血和你献血有关这个角度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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