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4 05:38发布
这些重新填写的表格能证明血站有错吗?19年献血时填的表比国家标准少了一列选项否,默认不用填,直接让签字。我调查了我们单位30个献血的中的20个人,让他们重新填写了现在合规的献血表,其中6个人出现了献血的否决项,也就是说当时的只让签字,没让看表的内容,让6个本不该献血或延迟献血的人献了血。这不仅会对我这种不适合献血的人造成伤害--早就知道有消化道溃疡类肠胃病7天后出现大出血,还会造成传染病传播。
上问政淄博提出表格问题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dN411k7vT?t=8.7 与国家卫健委法规司通话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X14y1S7Kp?t=13.0
上问政淄博提出表格问题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dN411k7vT?t=8.7
与国家卫健委法规司通话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X14y1S7Kp?t=13.0
您知道少了否这列选项意味着什么吗?国家标准是和否两列选项,27个调查大项,调查者需要逐一打勾,27项一项也跳不过去。淄博市把否这一列给省略去了,默认不填或者不看表的话,就是没有问题。实际操作的时候也是只让签字,没有让看这个表的内容。才导致我这种不适合献血的献了血。这个不是重大的表格结构和逻辑问题吗?
哦,前面如果有生效的判决,对该事项已经确认,那么证明这个造成的损害后果和表格的选项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血站那边是要承担责任的。
已有生效判决书予于认定
您知道少了否这列选项意味着什么吗?国家标准是和否两列选项,27个调查大项,调查者需要逐一打勾,27项一项也跳不过去。淄博市把否这一列给省略去了,默认不填或者不看表的话,就是没有问题。实际操作的时候也是只让签字,没有让看这个表的内容。才导致我这种不适合献血的献了血。这个难道仅仅是判决书中的表格有瑕疵,而不是重大的表格结构和逻辑问题吗?
血站是否存在过错属于法律上的认定,最终只能依法由人民法院认定,其他任何人的认定都没有法律效力。学术上、理论上、专业上、情感上的认定都对你没有实质作用。
会有因果联系
我怎么来证明有因果关系呢?
已经主张过了吧
可以表达正当的诉求
这个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那么当然就不能证明对方有过错了,不错,也不是因为有关联关系的过错,你认为还是比较难,
看不懂
这个争议点我记得你之前的诉讼中也主张过,生效判决书已对该问题做出过认定
表达正常诉求
可能存在无法认定二者之间因果关系的现实问题。
判决书对此已经做过认定了
直接申请再审
最多设置5个标签!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作者追问:2023-06-14 14:49
您知道少了否这列选项意味着什么吗?国家标准是和否两列选项,27个调查大项,调查者需要逐一打勾,27项一项也跳不过去。
淄博市把否这一列给省略去了,默认不填或者不看表的话,就是没有问题。实际操作的时候也是只让签字,没有让看这个表的内容。才导致我这种不适合献血的献了血。
这个不是重大的表格结构和逻辑问题吗?
答主追加回答: 2023-06-14 14:58
哦,前面如果有生效的判决,对该事项已经确认,那么证明这个造成的损害后果和表格的选项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血站那边是要承担责任的。
作者追问:2023-06-14 14:51
您知道少了否这列选项意味着什么吗?国家标准是和否两列选项,27个调查大项,调查者需要逐一打勾,27项一项也跳不过去。
淄博市把否这一列给省略去了,默认不填或者不看表的话,就是没有问题。实际操作的时候也是只让签字,没有让看这个表的内容。才导致我这种不适合献血的献了血。
这个不是重大的表格结构和逻辑问题吗?
已有生效判决书予于认定
作者追问:2023-06-14 14:52
您知道少了否这列选项意味着什么吗?国家标准是和否两列选项,27个调查大项,调查者需要逐一打勾,27项一项也跳不过去。
淄博市把否这一列给省略去了,默认不填或者不看表的话,就是没有问题。实际操作的时候也是只让签字,没有让看这个表的内容。才导致我这种不适合献血的献了血。
这个难道仅仅是判决书中的表格有瑕疵,而不是重大的表格结构和逻辑问题吗?
血站是否存在过错属于法律上的认定,最终只能依法由人民法院认定,其他任何人的认定都没有法律效力。学术上、理论上、专业上、情感上的认定都对你没有实质作用。
会有因果联系
作者追问:2023-06-14 15:25
我怎么来证明有因果关系呢?
已经主张过了吧
可以表达正当的诉求
这个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那么当然就不能证明对方有过错了,不错,也不是因为有关联关系的过错,你认为还是比较难,
作者追问:2023-06-14 09:00
看不懂
这个争议点我记得你之前的诉讼中也主张过,生效判决书已对该问题做出过认定
表达正常诉求
可能存在无法认定二者之间因果关系的现实问题。
作者追问:2023-06-14 14:56
您知道少了否这列选项意味着什么吗?国家标准是和否两列选项,27个调查大项,调查者需要逐一打勾,27项一项也跳不过去。
淄博市把否这一列给省略去了,默认不填或者不看表的话,就是没有问题。实际操作的时候也是只让签字,没有让看这个表的内容。才导致我这种不适合献血的献了血。
这个难道仅仅是判决书中的表格有瑕疵,而不是重大的表格结构和逻辑问题吗?
判决书对此已经做过认定了
直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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