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泽让甲失火案
一、基本案情
2020年2月12日,被告人泽让甲在红原县瓦切镇省道301线827路牌向东18KM沟口处吸烟后因烟头处理不当,导致红原县瓦切镇发生草原大火,过火面积达2119公顷,属于农业部发布的《草原火灾级别划分规定》的Ⅲ级,危及公共安全。
二、裁判结果
红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泽让甲过失引起草原火灾,造成草原过火面积达2119公顷,其行为构成失火罪,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宣判后,本案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抗诉、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三、典型意义
草原是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红原草原是黄河的重要水源涵养地,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中国湿地保护区”,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本案中,泽让甲乱扔烟头引发大面积草原火灾,对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均造成严重危害。人民法院对泽让甲失火造成草原火灾的行为判处刑罚,体现了“山水林田湖草”一体保护原则,同时也警示群众“火势无大小,过失亦担责”,引导树立草原防火意识。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