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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法院典型案例-因疫情导致婚庆协议无法履行微法院在线调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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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导致婚庆协议无法履行微法院在线调解案

一、基本案情

2020年1月8日,原告张某委托其母亲到被告胡某的婚庆店办理婚庆仪式的手续,并缴纳5000元定金。其后,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爆发,自贡市政府出台政策要求取消所有餐饮及婚宴。原告张某遂联系被告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庆仪式协议并退还定金5000元。被告以其已向第三方支付购买鲜花、礼炮费用及对新人照片进行了喷塑等为由拒绝退还定金。2020年2月5日,原告通过四川微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一、解除原、被告双方的婚庆服务合同;二、被告退还原告婚庆定金5000元;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二、裁判结果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微信视频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认识疫情导致的不可抗力因素,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了调解意见:各自承担一半损失。婚庆公司于调解当日退还了原告婚庆定金2500元。

该案在100分钟之内完成了立案、分案、调解、履行、结案等所有法定程序。

三、典型意义

因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各地政府依法采取了在辖区范围内进行交通管制、强制隔离、停工、停业、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等防控措施,以防止疫情扩大和传播。由此也引发了相关领域部分民商事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且疫情正值春节期间,对可能存在大规模人群聚集的餐饮、婚庆等行业产生了极大影响并引发纠纷。本案中,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相关工作部署及安排,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四川微法院”在线立案,并采用微信线上视频调解的方式,及时、有效的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实现了当天立案、分案、调解、结案、履行,避免了人群聚集感染风险,且通过调解的方式,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合理分担了因疫情所导致的合同履行风险,促使矛盾纠纷得到快速有效化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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