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5 10:46发布
我是家中的唯一女儿,爸爸认侄子为儿子,上了族谱,但妈妈不同意,没有一起居住,没有办领养证,请问爸爸认的儿子有效吗?能继承我父母财产吗?
1、未成立收养关系,不是养子女。
需要你父母都同意收养,而且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后才能成立收养关系。
2、不能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你父母的财产。
不成立收养关系,不适用法定继承,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的财产。但如果你父亲坚持认他做儿子,可能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将财产给他继承。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即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要根据法律规定完成收养手续才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才能继承遗产。
一,收养子女必须依法到民政部门经申请审批进行收养子女登记,才能成立收养子女关系;
二,你父亲认侄子为儿子,这是民间做法,因未经审批办理收养子女登记手续,你父亲认侄子为儿子的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收养子女关系,他们不是法律上的养父子关系,不存在继承和被继承关系,你侄子对你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不能继承你父母的财产。
你好,根据你的介绍,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子女关系,没有继承权。
你好,未办理收养登记,不适用法定继承。
1.如果写入族谱的时候侄子不满14周岁,并且写入族谱的时间在1992年之前的话,有可能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这个还必须得到所有的亲朋好友认可,当地居委会等公认,否则没有办理抚养手续的,不构成抚养关系,那么就无法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
2.法律依据:
我国1992年颁布的《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要求收养关系中的被收养人、送养人、收养人三方当事人必须各自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即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
二是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即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形式要件是指向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成立。
明确说,1992年《收养法》实施之后,新的收养行为如不符合以上两个必备条件,收养关系不能成立。
如果收养行为发生在1992年《收养法》实施之前的,则有条件承认事实收养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规定,应认定双方形成事实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从法律上说,这样的认养是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法定继承,当然是不可以。
这种情况,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的,不是法律上的子女。
你父亲认侄子为儿子,这是传统的传种接代的封建思想,我要现行法律是不认可的。该“儿子”是不能继承你父母遗产的。
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子女关系,没有继承权。
没办理领养证,法律上不是父子关系,但是说,可能后来因为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后来他赡养了你爸爸或你爸爸立了遗嘱里面有他,那他就能获得你爸的遗产
没有办证的领养,不受法律保护
手续齐全领养是有效的
1,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家族同意符合传统观念道德是可以的。2,没有法律效力不能继承你父亲的遗产更不能继承你妈妈的遗产。3,如果侄子对你父亲尽了一定的赡养义务并且按照传统观念为其送终,可以适当的继承一定的遗产。
在民证局没有办理领养手续父子关系不成立,除非你父亲写遗嘱把财产给侄子,否则不能直接继承财产的。
如果没有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收养手续,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父子关系,不享有继承权。
不能继承,从法律上不属于养父子关系
你好,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在法律上是不能继承的。
你好,收养儿子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且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在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其收养行为无效,上了族谱不能视为登记手续完成。因此他没有继承权。
没有收养手续不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因此不能法定继承你父母的财产
没有办理法律上的认养手续,不属于法律上认可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除非立有遗嘱指定其继承
没有实际的抚养关系,也未办理收养手续,该收养行为无效,侄子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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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立收养关系,不是养子女。
需要你父母都同意收养,而且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后才能成立收养关系。
2、不能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你父母的财产。
不成立收养关系,不适用法定继承,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的财产。但如果你父亲坚持认他做儿子,可能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将财产给他继承。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即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要根据法律规定完成收养手续才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才能继承遗产。
一,收养子女必须依法到民政部门经申请审批进行收养子女登记,才能成立收养子女关系;
二,你父亲认侄子为儿子,这是民间做法,因未经审批办理收养子女登记手续,你父亲认侄子为儿子的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收养子女关系,他们不是法律上的养父子关系,不存在继承和被继承关系,你侄子对你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不能继承你父母的财产。
你好,根据你的介绍,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子女关系,没有继承权。
你好,未办理收养登记,不适用法定继承。
1.如果写入族谱的时候侄子不满14周岁,并且写入族谱的时间在1992年之前的话,有可能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这个还必须得到所有的亲朋好友认可,当地居委会等公认,否则没有办理抚养手续的,不构成抚养关系,那么就无法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
2.法律依据:
我国1992年颁布的《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要求收养关系中的被收养人、送养人、收养人三方当事人必须各自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即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
二是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即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形式要件是指向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成立。
明确说,1992年《收养法》实施之后,新的收养行为如不符合以上两个必备条件,收养关系不能成立。
如果收养行为发生在1992年《收养法》实施之前的,则有条件承认事实收养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规定,应认定双方形成事实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从法律上说,这样的认养是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法定继承,当然是不可以。
这种情况,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的,不是法律上的子女。
你父亲认侄子为儿子,这是传统的传种接代的封建思想,我要现行法律是不认可的。该“儿子”是不能继承你父母遗产的。
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子女关系,没有继承权。
没办理领养证,法律上不是父子关系,但是说,可能后来因为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后来他赡养了你爸爸或你爸爸立了遗嘱里面有他,那他就能获得你爸的遗产
没有办证的领养,不受法律保护
手续齐全领养是有效的
1,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家族同意符合传统观念道德是可以的。2,没有法律效力不能继承你父亲的遗产更不能继承你妈妈的遗产。3,如果侄子对你父亲尽了一定的赡养义务并且按照传统观念为其送终,可以适当的继承一定的遗产。
在民证局没有办理领养手续父子关系不成立,除非你父亲写遗嘱把财产给侄子,否则不能直接继承财产的。
如果没有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收养手续,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父子关系,不享有继承权。
不能继承,从法律上不属于养父子关系
你好,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在法律上是不能继承的。
你好,收养儿子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且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在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其收养行为无效,上了族谱不能视为登记手续完成。因此他没有继承权。
没有收养手续不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因此不能法定继承你父母的财产
没有办理法律上的认养手续,不属于法律上认可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除非立有遗嘱指定其继承
没有实际的抚养关系,也未办理收养手续,该收养行为无效,侄子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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