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因为血站采用了不符合国家标准GB18467-2011的“献血前健康征询”,不仅仅比国家标准27个大的调查项少了5个选项如“1. 您是否觉得今天的身体状况适合献血?2.您是否正等待医院的检验报告或正接受某种治疗?4.您献血的目的之一,是不是想了解您身体是否健康?有没有染上艾滋病病毒或梅毒或其他疾病?5. 您是否知道,如果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或梅毒,即使感觉无恙,检验结果呈阴性,也可能将病毒传播给他人?9.在过去5天内是否服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的药物?”
第二、国家的标准你是否有下列不适合献血或延期献血的情况,是和否两列选项,每一项要逐一填写。淄博市的表格却把否那一列整体省略了,默认没有问题。邢护士就没让看内容,直接让我签的字。(法院判决以此点认定血站表格有瑕疵)
第三、邢护士这么做,完全是不得已。因为根据正常人的阅读和填表速度(3000多字27个调查项)和现场的照片判断。一个护士同时只能服务两名献血者,负责献血的岗位只有4个护士岗,正常人填写”献血前征询表”少说也要15分钟,2*4*(60/15)*8=256(人),也就是正规操作团采一天最多也就采256人,(1月23日,2019年春节应急献血活动进入了第二天,当天共有651 名来自周村区的市民捋袖献血23.4 万毫升。),也就是说邢护士如果按照正常流程的话根本完不成任务,虽然有单位和任务的压力,但血站的工作人员已经触碰了法律的底线,违反了医者的良知。
以前的诉讼请求只有钱,没有提道歉的请求,那现在我放弃赔偿。重新立案,要求认错、道歉、问责。不立案吗?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作者追问:2023-06-10 19:18
没有
我认为可以起诉立案。
受限于案件的管辖,你再行起诉,首先就会卡在立案庭这里,唯一的救济途径申请检察监督
作者追问:2023-06-10 19:27
检查监督是到省里申请啊,还是到市检察院申请啊?
答主追加回答: 2023-06-10 19:52
向省级检察院申请
可能不好立案。
合理性与合法性
事实是同一件,大概率一事不再理
一事不再理
精神可嘉,真要给自己争取权益,不建议在网上,线下找个律师好好详细看看材料,节约自己的时间
作者追问:2023-06-10 19:20
线下找不到。没人敢做风险代理,先收钱的不保证打赢。
答主追加回答: 2023-06-10 20:55
风险代理不会有人做的
不好立案
你的案件已终审,无论对错,再以相同事实起诉是不会受理的。
可以向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举报控告。
作者追问:2023-06-10 19:24
我已经向淄博市卫健委控制告无数次,现在出现的情况是12345办的我投诉血站的单子,就一种回复投诉几十次,不再受理。不管我是不是提出了新问题,
申请抗诉
作者追问:2023-06-10 19:26
抗诉是到省检察院抗诉啊?还是到给了终审的市检察院抗诉?
立案庭不会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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