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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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身利家利国利天下
事情是这样的,我2019年1月24日在淄博市中心血站献血,1月31日出现大出血。后研究发现淄博市中心血站对于国家强制标准GB18467-2011,利用了它的漏洞,偷工减料了。GB18467-2011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里面的附录A是献血者健康征询,立法本义是保护受血者和献血者,有1700多字两页纸的内容,两部分内容其一是防止传染病传播比如里面就有是否到过疫区,近期打过某些疫苗等,这些情况是不能献血的,其二是列举了几十种疾病也不能献血,献血有的可能就有生命危险。我正好是后者,我胃胀早醒多年,知道自己有胃溃疡,知道也不好治。国家的表格你是否有这种情况是和否两列选项,需要献血者一项项填,如果淄博血站不改国家表格,我也不会出现大出血。淄博血站利用了附录A是资料性目录不是强制性目录这一漏洞,把否那一列全部删去,默认没有。献血的时候只让签字,没让看那关系人生死和传染病传播的1700多字的献血者健康征询,结果...;此事上了2019年8月10日的淄博问政,8月16日淄博血站就改成了国家规范表格。因为我1月31日大出血住院,2月5日是大年初一,我是独生子女,母亲知道我40多年来第一次不回家是因为大便出血,村里有人大便出血不久就去世,母亲担忧几日失眠,于19年2月6日下午发生脑出血...于2021年1月1日去世.要是光我自己大出血,住几天院我就忍了,但母亲受到惊吓去世,我需要个说法。于是问责淄博血站,淄博血站却说改表格是因为要执行血站操作规程2019(而之前的血站操作规程2015和2019在献血者健康征询的部分完全一样),并且因为附录A是资料性目录,故结合本市情况,制定之前的献血表格并不违法。我起诉了淄博血站并将于2021年9月28日在张店区人民法院开庭。
的确还真拿淄博血站从法律上没有太多办法。但是公众利益还是会存在受到伤害的可能,我于是调查了周边几个地市的表格,有的甚至比淄博血站违规还厉害,那问题就不仅仅是那个血站的问题了,而是国家层面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11》存在制度性漏洞,才给了有“贼心”的淄博血站之流有了利用漏洞偷工减料侵害献血者和公众安全。传染病传播,新冠之后我才知道,检验不是100%有效,靠献血者健康征询正规血站有6%的献血者是填表的时候发现自己不适合献血的,因为淄博血站之前只让签字,故问了一下工作人员曰几乎没有因为填表而不能献血的。我们村1000多口人,我只了解了部分人就知道两个献血出问题,一个输血得肝炎的。
此事,我费劲周折联系上了国家卫健委法规司和血液标准委员会,作为法规的发布者和制定者他们都承认了我说的漏洞的存在,下一步将改正,但何时并未明确(我想推动尽快堵上这个漏洞),但都对我表示了感谢,录音为证。
尽管我做这样的事不被周围人理解,但我自己知道我就是新时代的黄继光董存瑞,就是当年那个与“偷窨井盖”的人智斗的马云。
德不孤,必有邻。
郭永 郭一水 郭大侠 郭文亮 郭三多 管得宽 郭呦呦 13355338998
2021.9.16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申请第三方鉴定,明确关联关系
作者追问:2022-11-05 22:04
做献血与我大出血的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机构没有做的,我能否做献血与我大出血的关系鉴定呢?
怎么做?如何做?找谁做...
答主追加回答: 2022-11-05 22:30
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
建议做司法鉴定你的大出血是否与前几日的献血有关系的
作者追问:2022-11-05 22:03
做献血与我大出血的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机构没有做的,我能否做献血与我大出血的关系鉴定呢?
怎么做?如何做?找谁做...
每个人都是法制、法治进步的推动者
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确认是否有因果关系。
敬佩,敬佩。
法律本身就具有滞后性,法治建设的推动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
这是医学科学问题和卫生健康行政管理,律师无解。
法律本来就是有滞后性的,即使立法机关以后因为你的事,推动了立法,但也是无法推翻目前的行为的,建议你把时间和精力放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
啊应当说这个事情要进行归责,目前还是比较难的,嗯,做司法鉴定只能有这一条路走不过检材问题,嗯,怎么解决?我觉得这个维权确实比较难。
可以申请做司法鉴定
作者追问:2022-11-05 22:05
做献血与我大出血的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机构没有做的,我能否做献血与我大出血的关系鉴定呢?
怎么做?如何做?找谁做...
你好,需要确认两者间的因果关系。
申请鉴定,确认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鉴定后要求赔偿
可以申请权威的司法鉴定
作者追问:2022-11-05 22:06
做献血与我大出血的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机构没有做的,我能否做献血与我大出血的关系鉴定呢?
怎么做?如何做?找谁做...
申请鉴定后再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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