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朋友一起合伙做餐饮,五六个人投资五十多万开了一家饭店,我投了十万块钱,不到一年的时间赔了,当时也没有签合同,只是把钱直接转给他了,平时也不参与管理,经营过程中包括开业、装修的所有费用都不透明,没有账单,经营中的所有收入与支出也不清楚,只是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他才找人做了中间几个月的账单,开业之前我就一直强调做好账单,做到日清月结,但是他就一直在推脱,没有实际行动。现在赔了,员工工资、房租、水电、供货商,一共欠了十几万,他现在要求我按照投资比例承担债务,按他说的我大概要承担三万左右,我现在有必要去承担这个债务吗?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合伙纠纷,是共担风险,共同具有知情权。你可以到法院诉讼维权。
您好,根据您的介绍,合伙做生意,经营者应当有财务账,明确记载。否则应由经营者承担。如果合伙解体,应当进行清算,各合伙人对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按照合伙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你这个纠纷目前主要的问题在于合伙性质的判断,即你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
1、如果你仅负责出资,不参与管理,并且有明确的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你不需要承担这3万块钱的债务。
2、如果约定不清,并且各方均有共担风险的意思表示,那么有可能全体合伙人都被认定为普通合伙人,那你就需要承担这3万块钱的债务。
从你的描述中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既然合伙性质也不好判断,账目不清,无法确定费用、损失金额的真伪,不如等对方起诉,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据不足的部分不予认可。
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你应该承担。
作为股东对店内所有开支明细有知情权,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需要对方来举证
你好,属于合伙债务,相关欠款费用是需要合伙人承担。如果对欠费有异议,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一,关于个人合伙的亏损承担,有合伙合同约定的按约定比例承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投资比例承担。如果你对合伙财产分割、合伙债权债务有异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清算。
二,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1没签合同,且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证明是合伙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说钱是借款,借给对方投资开店的,这样既不用承担债务,又可以把钱要回来。
2.如果是投资关系毫无疑问,要看你们有没有注册公司,如果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欠债不需承担,公司承担就行。
3.如果没有成立公司,是普通合伙企业,那这个债务就需要承担。
合伙人有知情权,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亏损由各合伙人按照投资比例分别承担。
合伙债务是需要由合伙人承担的,有异议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合伙做生意对外所欠的债务各合伙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你们内部按比例承担是合理的,所以你是要付钱的。
因为你们没有协议,你也不参与管理。所以你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返款
账先对清楚吧,如果账目没有问题还是需要承担的。如果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就起诉吧。
在债务不清的情况下,对方要求你承担相应责任,没有法律依据,建议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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