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7 10:13发布
男方有畸形精子症,精索静脉曲张,婚前未告知,婚后才知道,可以判定婚姻无效吗?法律依据是?
你好,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民法典1051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能证明男方的疾病属于重大疾病且有隐瞒行为的,你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你们的婚姻不能被认定为无效,依据《民法典》1051条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依据《民法典》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如果能证明男方的疾病属于重大疾病且有隐瞒行为的,你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规定的相关内容,你说的可以去起诉离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内容!
不属于无效婚姻,民法典第一千六五十一条规定,无效婚姻包括三种:1、重婚,2、由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如该疾病为重大疾病,对方未告知,可以依据民法定一千零五十三条撤销。
不能生育很难判定婚姻无效,你这个情况可以单方面来起诉离婚,怎么联系您
这种情形不属于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但你可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形:一是重婚,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是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不能认定无效,民法典1051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但根据民法典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能证明男方的疾病属于重大疾病且有隐瞒行为的,你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这个属于男方自身病症,不属于无效婚姻的范畴。如果无法共同生活下去,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1,不能,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2,如果是先天性的不能生育和不能治愈疾病,并且婚前已经知道上述病情,属于隐瞒事实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婚姻。3,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你好,不是无效婚姻。对方隐瞒重大疾病,你可以在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登记。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无效是不可能的,甚至撤销都很难得到支持。
一,男方隐瞒畸形精子症不属于可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而是属于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情形。
二,法律依据:
1、我国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2、我国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解决办法:你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即可。
不可以判定婚姻无效。不过可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如何联系您。
不属于无效婚姻,民法典1051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但根据民法典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不属于判定婚姻无效的事情,可以起诉离婚。
你这种情况不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如下:民法典第一千六五十一条规定,无效婚姻包括三种:1、重婚,2、由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依据民法典一千零五十三条撤销婚姻,因为婚前必须履行疾病告知义务。
这个不是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您好,不可以,这不属于不适合结婚的疾病,如对这们的婚姻感情绝望可以考虑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
根据你所承认,不属于无效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对于重大疾病的具体范围,民法典未作明确的规定。一般参照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第三十八条规定,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才是属于无效婚姻,这在民法典当中有明确规定,1、重婚,2、由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你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对方隐瞒重大疾病属于可撤销婚姻
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可以起诉离婚。而不是认定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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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民法典1051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能证明男方的疾病属于重大疾病且有隐瞒行为的,你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你们的婚姻不能被认定为无效,依据《民法典》1051条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依据《民法典》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如果能证明男方的疾病属于重大疾病且有隐瞒行为的,你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规定的相关内容,你说的可以去起诉离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内容!
不属于无效婚姻,民法典第一千六五十一条规定,无效婚姻包括三种:1、重婚,2、由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如该疾病为重大疾病,对方未告知,可以依据民法定一千零五十三条撤销。
不能生育很难判定婚姻无效,你这个情况可以单方面来起诉离婚,怎么联系您
这种情形不属于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但你可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形:一是重婚,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是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不能认定无效,民法典1051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但根据民法典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能证明男方的疾病属于重大疾病且有隐瞒行为的,你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这个属于男方自身病症,不属于无效婚姻的范畴。如果无法共同生活下去,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1,不能,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2,如果是先天性的不能生育和不能治愈疾病,并且婚前已经知道上述病情,属于隐瞒事实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婚姻。3,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你好,不是无效婚姻。对方隐瞒重大疾病,你可以在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登记。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无效是不可能的,甚至撤销都很难得到支持。
一,男方隐瞒畸形精子症不属于可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而是属于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情形。
二,法律依据:
1、我国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2、我国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解决办法:你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即可。
不可以判定婚姻无效。不过可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如何联系您。
不属于无效婚姻,民法典1051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但根据民法典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不属于判定婚姻无效的事情,可以起诉离婚。
你这种情况不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如下:民法典第一千六五十一条规定,无效婚姻包括三种:1、重婚,2、由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依据民法典一千零五十三条撤销婚姻,因为婚前必须履行疾病告知义务。
这个不是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您好,不可以,这不属于不适合结婚的疾病,如对这们的婚姻感情绝望可以考虑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
根据你所承认,不属于无效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对于重大疾病的具体范围,民法典未作明确的规定。一般参照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第三十八条规定,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才是属于无效婚姻,这在民法典当中有明确规定,1、重婚,2、由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你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对方隐瞒重大疾病属于可撤销婚姻
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可以起诉离婚。而不是认定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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