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7 15:07发布
几个月前打蓝球时被人打破眼睛,当时对方只是给了眼镜破了的赔偿金额,现在眼睛治疗后留下了一个2cm的的增生疤痕,毁容了。我如果去疤痕,费用该找他要求赔偿吗?如果他不配呢?
可以要求赔偿,但是目前时间隔了那么久,协商不了起诉维权的话存在证据留存问题!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在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你们打篮球,本身就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对方不是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则对你的伤害不承担责任。但是,你可以要求对方对你的损失给与适当的补偿。
相关医疗费用可以让对方来承担
这种情况,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提交法院依法判决
可以要求赔偿。
1.如果对方没有成年,或者已经成年仍在读书,经济上靠父母,则可以要求对方父母一起赔偿。
2.如果对方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直接让对方赔。
3.赔偿金额包括整容修复产生的所有费用。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对方不赔,可以起诉
如果当时是对方造成的眼强,保留相关资料,跟对方交涉,不行就起诉
可以向对方主张。协商不了就直接起诉吧
一,你打蓝球受伤属于自甘风险情形,对方是不需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二,如果你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你负举证责任,你有证明对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义务。
三,我国民法典实施之后,此类案件是很难再得到法院支持赔偿的,请你谨慎考虑是否诉讼。
1,对方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我认为不应该的。因为自发自愿的体育活动属于“自甘风险”的行为。2,当然你可以要求协商给与补偿。
自甘风险,对方无责
你这个案子我以前办过一个类似的,查阅过相关的判例,非常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可以让对方承担。如果对方不给,就直接起诉
对方侵权,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的
民法典实施后,自担风险的运动项目不能要求对方赔偿,除非对方存在重大过错或故意。
打篮球等体育运动是风险运动,都是没有过错的,是意外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有保险的可由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用,没有保险的,双方均担
如果说你这种情况可以赔偿,那是错误的,你这种情况是属于民法典新规中的自甘风险行为,除非对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对方是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当然,如果对方不清楚具体情况,你跟他协商的情况下,对方自愿赔偿,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啊,相关的费用应当由对方来承担。
可以按照侵权起诉对方承担相应的医疗及修复费用。
进行体育活动是自甘风险的行为,您可以与对方协商主张赔偿,但是法律层面不一定会支持。
治疗费用可以找他赔偿,他不处理可以起诉
您好!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原被告自愿参加篮球运动,双方都愿意接受篮球运动中存在的潜在人身伤害风险。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方是可以不予赔偿的。
其次,尽管篮球运动容易产生一定程度上的人身伤害属于常见现象,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伤害的故意或者证明对方存在重大过失,此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最后,建议您根据民法典中自甘风险的规定,以及人情国法,和对方积极协商沟通,顺利解决此次矛盾。
最多设置5个标签!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可以要求赔偿,但是目前时间隔了那么久,协商不了起诉维权的话存在证据留存问题!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在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你们打篮球,本身就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对方不是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则对你的伤害不承担责任。但是,你可以要求对方对你的损失给与适当的补偿。
相关医疗费用可以让对方来承担
这种情况,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提交法院依法判决
可以要求赔偿。
1.如果对方没有成年,或者已经成年仍在读书,经济上靠父母,则可以要求对方父母一起赔偿。
2.如果对方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直接让对方赔。
3.赔偿金额包括整容修复产生的所有费用。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对方不赔,可以起诉
如果当时是对方造成的眼强,保留相关资料,跟对方交涉,不行就起诉
可以向对方主张。协商不了就直接起诉吧
一,你打蓝球受伤属于自甘风险情形,对方是不需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二,如果你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你负举证责任,你有证明对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义务。
三,我国民法典实施之后,此类案件是很难再得到法院支持赔偿的,请你谨慎考虑是否诉讼。
1,对方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我认为不应该的。因为自发自愿的体育活动属于“自甘风险”的行为。2,当然你可以要求协商给与补偿。
自甘风险,对方无责
答主追加回答: 2021-11-09 12:31
你这个案子我以前办过一个类似的,查阅过相关的判例,非常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可以让对方承担。如果对方不给,就直接起诉
对方侵权,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的
民法典实施后,自担风险的运动项目不能要求对方赔偿,除非对方存在重大过错或故意。
打篮球等体育运动是风险运动,都是没有过错的,是意外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有保险的可由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用,没有保险的,双方均担
如果说你这种情况可以赔偿,那是错误的,你这种情况是属于民法典新规中的自甘风险行为,除非对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对方是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当然,如果对方不清楚具体情况,你跟他协商的情况下,对方自愿赔偿,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啊,相关的费用应当由对方来承担。
可以按照侵权起诉对方承担相应的医疗及修复费用。
进行体育活动是自甘风险的行为,您可以与对方协商主张赔偿,但是法律层面不一定会支持。
治疗费用可以找他赔偿,他不处理可以起诉
您好!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原被告自愿参加篮球运动,双方都愿意接受篮球运动中存在的潜在人身伤害风险。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方是可以不予赔偿的。
其次,尽管篮球运动容易产生一定程度上的人身伤害属于常见现象,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伤害的故意或者证明对方存在重大过失,此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最后,建议您根据民法典中自甘风险的规定,以及人情国法,和对方积极协商沟通,顺利解决此次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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