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6 14:48发布
我是房东,房子租给托管公司,托管公司按月给我租金,托管公司把房子租给租户收的一年租金。现在托管公司跑了,我收不到租金,租户也不走。
请问律师:
1、这种法律关系是怎样的?我是告托管公司还是告租户?
2、我能赶租户走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你将房屋租给托管公司,双方是租赁合同关系,也是托管委托合同关系,这种与托管公司的租赁合同,会约定托管公司自主转租的权利,还会约定房东委托出租的内容,因此,托管公司欠你租金,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你只能向托管公司主张租金。
二,你不能向租户主张租金,也不能赶走租户,因为租户与托管公司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是基于你与托管公司的托管委托关系,实际上是与你的代理人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效力及于你,即合同对你是有约束力的。
三,只有租户与托管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后,或者租户欠付租金时,你可以向租户主张权利,你可要求租户提供租赁合同及支付租金的凭证。
四,根据你的描述情形,你可以通知托管公司解除托管合同,或者向法院起诉托管公司要求解除托管合同或租赁合同,把租户列为第三人,这样一并解决纠纷。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托管公司有租赁关系,只能向托管公司主张交付租金,可以起诉解决。一年到期后,你可以与租户签订租赁协议,要求租户支付租金。
您好,
一、首先关于法律关系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合同的名称与内容不一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权问题的批复》规定,当事人签订的经济合同虽具有明确、规范的名称,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与名称不一致的,应当以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性质。所以某公司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是委托出租合同还是租赁合同,要从合同的实质去判断。主要有:
1、合同名称为委托出租,但公司、企业向房东支付固定收益,委托期满向房东归还房屋,应认定为房屋转租而非房屋托管。现在很多从事房屋出租业务的公司不用委托出租名义而用资产管理服务合同,本质上都是换个名称,而实质内容并没有改变。
2、合同名称为委托出租,但公司、企业与次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既不披露委托人的信息,又不按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与次承租人约定租金支付期限、租金金额,故意造成期限错配的,应认定为转租而非托管。
3、合同名称为委托出租,但约定了单方解除权的条件,与真正的委托合同当事人享有任意合同解除权的特征不符,应作为识别名为托管实为转租的参考因素。
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与您签署合同的是公司,所以您需要起诉的是公司
三、如与公司签署的合同对方已无法履行,按约定已解除合同的,如果认为您签署的合同为租赁合同的前提下,因为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就因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不得不终止。您行使解除权,可依据物权请求权要求返还租赁房屋。
四、您可起诉要求承租人搬离,或者与承租人协商一致,看是否能直接向您支付租金,因原协议已经解除,您可与现实际承租人签署租赁协议,可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对方不配合,您可尝试报警处理,警察调解。
希望对您有帮助
首先,如果租户有跟托管签合同,不能直接赶走租户,但可以要求租户出具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收据,没有合同没有收据可以要求搬出。其次,你应该起诉托管公司给付租金,可以起诉托管公司的股东。最后,即使租户跟托管票合同,但租期到期收回房屋或者直接和租户签订租赁合同。
一,你与托管公司成立委托法律关系,托管公司在扣取你与托管公司合同中约定的托管费用后,所收取的租金应当交付给你,因此,对于所欠的租金,应当向托管公司主张权利,以托管公司为被告。
二,现房屋的实际承租人并没有与你形成合法的租赁关系,租赁状态不受法律保护,你应当以该租户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腾退房屋,该租户租金上的损失与你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你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三,你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现租户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有权使用你的房屋,可以采取劝离措施,但不能使用暴力侮辱威胁手段,如与其协商无果,尝试报警,如警方以此为经济纠纷而不介入解决,以我上述第二条的标准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有法律的强制力。
这种情况,有书面合同约定的,首先按照约定处理,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起诉处理。
租金追讨需要找托管公司,要求租客搬离需要以排除妨碍起诉
你好,你与托管公司建立委托关系,你只能向托管公司主张租金,而不是向租户收取租金。托管公司收的租金一年到期后,你可以向租户主张。
1,你应该起诉托管公司给付租金。人跑了公司跑不了,股东责任跑不了。2,租期到期收回房屋或者直接和租户签订租赁合同。3,不能直接赶走租户,可以要求租户出具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收据,没有合同没有收据可以要求搬出。
你与托管公司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租客与托管公司存在租赁合同关系,你无租客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你只能向托管公司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一你和托管公司是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托管公司和租户是转租关系。你起诉托管公司要求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给付租金及违约金。
二在租户的一年租金到期之前你不能直接赶走租户,可以要求租户出具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收据,没有合同没有收据可以要求搬出。你和租户都属于受害者,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将损失降到最低。租期到期收回房屋或者直接和租户签订租赁合同。
这种情况直接起诉托管公司把房租追回来
起诉托管公司。租户已经交了一年租金,这一年,租户是合法占有,你无权赶走租户
你只能告托管公司的,不能赶现在租户走的。
您和托管公司之间是委托关系,您只能找托管公司要回租金。租客租期没满不能赶走租客。
你好。你可以起诉的是托管公司,解除托管合同。
最多设置5个标签!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一,你将房屋租给托管公司,双方是租赁合同关系,也是托管委托合同关系,这种与托管公司的租赁合同,会约定托管公司自主转租的权利,还会约定房东委托出租的内容,因此,托管公司欠你租金,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你只能向托管公司主张租金。
二,你不能向租户主张租金,也不能赶走租户,因为租户与托管公司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是基于你与托管公司的托管委托关系,实际上是与你的代理人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效力及于你,即合同对你是有约束力的。
三,只有租户与托管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后,或者租户欠付租金时,你可以向租户主张权利,你可要求租户提供租赁合同及支付租金的凭证。
四,根据你的描述情形,你可以通知托管公司解除托管合同,或者向法院起诉托管公司要求解除托管合同或租赁合同,把租户列为第三人,这样一并解决纠纷。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托管公司有租赁关系,只能向托管公司主张交付租金,可以起诉解决。一年到期后,你可以与租户签订租赁协议,要求租户支付租金。
您好,
一、首先关于法律关系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合同的名称与内容不一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权问题的批复》规定,当事人签订的经济合同虽具有明确、规范的名称,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与名称不一致的,应当以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性质。所以某公司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是委托出租合同还是租赁合同,要从合同的实质去判断。主要有:
1、合同名称为委托出租,但公司、企业向房东支付固定收益,委托期满向房东归还房屋,应认定为房屋转租而非房屋托管。现在很多从事房屋出租业务的公司不用委托出租名义而用资产管理服务合同,本质上都是换个名称,而实质内容并没有改变。
2、合同名称为委托出租,但公司、企业与次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既不披露委托人的信息,又不按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与次承租人约定租金支付期限、租金金额,故意造成期限错配的,应认定为转租而非托管。
3、合同名称为委托出租,但约定了单方解除权的条件,与真正的委托合同当事人享有任意合同解除权的特征不符,应作为识别名为托管实为转租的参考因素。
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与您签署合同的是公司,所以您需要起诉的是公司
三、如与公司签署的合同对方已无法履行,按约定已解除合同的,如果认为您签署的合同为租赁合同的前提下,因为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就因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不得不终止。您行使解除权,可依据物权请求权要求返还租赁房屋。
四、您可起诉要求承租人搬离,或者与承租人协商一致,看是否能直接向您支付租金,因原协议已经解除,您可与现实际承租人签署租赁协议,可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对方不配合,您可尝试报警处理,警察调解。
希望对您有帮助
首先,如果租户有跟托管签合同,不能直接赶走租户,但可以要求租户出具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收据,没有合同没有收据可以要求搬出。其次,你应该起诉托管公司给付租金,可以起诉托管公司的股东。最后,即使租户跟托管票合同,但租期到期收回房屋或者直接和租户签订租赁合同。
一,你与托管公司成立委托法律关系,托管公司在扣取你与托管公司合同中约定的托管费用后,所收取的租金应当交付给你,因此,对于所欠的租金,应当向托管公司主张权利,以托管公司为被告。
二,现房屋的实际承租人并没有与你形成合法的租赁关系,租赁状态不受法律保护,你应当以该租户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腾退房屋,该租户租金上的损失与你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你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三,你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现租户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有权使用你的房屋,可以采取劝离措施,但不能使用暴力侮辱威胁手段,如与其协商无果,尝试报警,如警方以此为经济纠纷而不介入解决,以我上述第二条的标准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有法律的强制力。
这种情况,有书面合同约定的,首先按照约定处理,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起诉处理。
租金追讨需要找托管公司,要求租客搬离需要以排除妨碍起诉
你好,你与托管公司建立委托关系,你只能向托管公司主张租金,而不是向租户收取租金。托管公司收的租金一年到期后,你可以向租户主张。
1,你应该起诉托管公司给付租金。人跑了公司跑不了,股东责任跑不了。2,租期到期收回房屋或者直接和租户签订租赁合同。3,不能直接赶走租户,可以要求租户出具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收据,没有合同没有收据可以要求搬出。
你与托管公司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租客与托管公司存在租赁合同关系,你无租客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你只能向托管公司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一你和托管公司是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托管公司和租户是转租关系。你起诉托管公司要求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给付租金及违约金。
二在租户的一年租金到期之前你不能直接赶走租户,可以要求租户出具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收据,没有合同没有收据可以要求搬出。你和租户都属于受害者,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将损失降到最低。租期到期收回房屋或者直接和租户签订租赁合同。
这种情况直接起诉托管公司把房租追回来
起诉托管公司。租户已经交了一年租金,这一年,租户是合法占有,你无权赶走租户
你只能告托管公司的,不能赶现在租户走的。
您和托管公司之间是委托关系,您只能找托管公司要回租金。租客租期没满不能赶走租客。
你好。你可以起诉的是托管公司,解除托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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