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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与股权代持法律咨询 悬赏38元 语音偷听

2021-03-18 16:27发布

甲方将原认缴出资400万(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0%)的有限公司,转让给乙方,转让金6万元。现在乙方把40%股权由甲方代持。

咨询问题:

1 、代持股权乙方可能需要承担那些风险?

2、若公司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乙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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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回答
周莲妃律师
1楼-- · 2021-03-18 17:01 获得作者6.08元分成

一、代持的话名义上甲方是股东,甲方有可能会再次转让,处分股权。未进行股权变更登记,乙方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不能享有股东权益,如遇纠纷则对乙方不利。

二、名义上乙方不是公司股东,不用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甲方提起诉讼确认乙方股东资格,则需承担责任。

余建飞律师
2楼-- · 2021-03-18 16:30 获得作者6.08元分成

风险点在于乙方是可以把股权转让出去的,万一转让了,只能向乙方索赔,股权是要不回来了。若公司亏损,乙方是实际股东,出现出资不到位或者影响公司清算等情形是有可能承担责任的

刘玉山律师
3楼-- · 2021-03-18 16:43 获得作者6.08元分成

这种情况,没有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后,到期缴纳出资的义务应当明确。公司债务首先由公司资产承担,若未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缴纳期限内,完成实际出资义务,则该股东需要与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张凤启律师
4楼-- · 2021-03-18 16:59 获得作者6.08元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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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光顺律师
5楼-- · 2021-03-18 17:12 获得作者6.08元分成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甲方将目标公司的40%股权转让给乙方后,并没有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而是由甲方为乙方代持该股权,那么名义甲方仍然是目标公司股东。因此,对于乙方而言,其享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均由甲方享有和行使,就存在甲方滥用股东权利,侵犯乙方合法权利的风险。若目标公司经营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乙方需要承担股东出资责任,在出资范围内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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