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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意外伤亡,家属索要巨额赔偿,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悬赏50元

2021-02-06 16:21发布

我有一块地,是通过合法手段,填埋山沟所形成的,门口也有“闲人免进”的标志,然后有一位90多岁的老人经常到山坡上捡东西,因为我这块地方经常有卡车出入,所以老人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我们也极力阻止过老人,并且和老人的儿女家人进行过多次沟通(有沟通过程视频),但家人最终表示也没有办法,今天下午老人在山沟被找到,通过查看监控得知老人是上午自己进去的,而且是自己下到了山坡失足掉了下去,这些监控都已上交警察局,老人现在已经身亡,家属现在向我索要巨额赔偿,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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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回答
何懋学律师
1楼 · 2021-02-06 17:11.采纳回答获得作者25元分成

       一,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损害赔偿是基于过错承担民事责任的,你在自己的土地上有闲人免进提示,发现老人有进入情形存在安全隐患后进行了劝阻,又将情况主动告知老人的家人并进行了劝说,因此,对于老人又一次私自进入并不幸自己失足跌落山沟导致死亡,你是没有过错的,你依法无需对老人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你的应对方法。 建议你在警方介入后不要与死者家属接触,也不要答应调解,因不构成刑事案件,警方不会进行处理。最终要么死者家属放弃索赔,要么向法院起诉赔偿,但法院不会判决你承担赔偿责任。


夏振华律师
2楼-- · 2021-02-06 16:39 获得作者3.75元分成

该地块你说你通过合法手段取得,那么你有没有相应的权利证明?我国的土地上的物权是实行登记制度。有没有在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如果有登记,那么你是该地块的权利人。作为权利人对其物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无论是该地块上的所有权人还是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力,他人无权干涉,侵占。其进入物权范围必须经过你的允许,未经允许进入,发生伤亡,你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未经登记,你并非权利人,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发生伤亡事故,你无需承担责任。

假如就该地块你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下,你作为用益物权人,尽到安全提示义务情况下,他人未听劝阻,强行入内造成伤亡,并非因你的过错行为导致,你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但在司法实务中,法院基于公平原则,有可能会判定你做出一定补偿,但这个比例份额很小,并且你有权不服提出上诉,要求改判,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邢敬瑞律师
3楼-- · 2021-02-06 16:59 获得作者3.75元分成

根据你的描述,你对该山坡的危险情形已尽到主要的提示说明义务,你也有证据劝阻过他的子女,老人经常来这个地方,自身也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你顶多承担10%的赔偿责任。

高黎律师
4楼-- · 2021-02-06 17:01 获得作者3.75元分成

如果已经多次与老人及其家属沟通过,这个地方不能过来,属于你的私人地方,那么按道理来讲,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曹光顺律师
5楼-- · 2021-02-06 18:01 获得作者3.75元分成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和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虽然老人在你的管理范围内受到伤害致死,但是,事先你已经尽到了风险提示义务和向其家人及本人提出了风险提醒。因此,你作为事故发生地的管理者,已经尽到了相关的管理职责和提示义务。死者明知道风险的存在而仍然进入高风险区域,责任应当由其自行承担。因此,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有关规定,你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即使在事发当天没有尽到阻止义务,但这个责任应当是有限的,主要责任应当在其死者本人和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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