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 女94年,男90年,2015年结婚。2017年到2019年8月属于同城市分居,之后发现男方有出轨行为但是没有证据。 19年8月到20年2月同居,之后发现感情还是合不来又分居。 双方有一个小孩,自闭症男孩快5岁,出生到4岁是外公带着。 外公有抽烟,带孩子经常生病,男方就把孩子带到爷爷奶奶那边去上幼儿园。 爷爷奶奶50多岁,有糖尿病,奶奶有精神分裂症。女方现在没有工作,男方有固定工作。 双方有一套婚前购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由女方家人出的首付还在还房贷,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咨询问题:
1、要是起诉离婚孩子会判给谁,女方无能力抚养孩子不想要孩子,男方也不想要。
2、孩子女方每周带两天,过年过节都可以带,以这个要求的话孩子会判给谁。
3、判离婚的可能性有多少,分居证据可以提供购物地址数据。
4、怎么分割房产?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一,按你说的情形,若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除非2017至2019年8月的分居满两年,至于你说的购物地址数据不是分居的证据。若判决不准离婚,就不存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二,若判决离婚,则判决孩子随男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因为你说不想要孩子,而男方又有稳定的工作收入,这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你说的房屋情形属于共有财产(不是夫妻共有),因购房人为你们两个人,之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所有权人也必然是你们两个人,又因双方没有约定共有份额,所以若判离婚分割房产时会平分。至于你父母出了首付款,但购房时却写了你们俩人的名字,因此会被认定为赠予给你们两个人,加上若判男方抚养孩子,房产平分的可能性较大,你多分的可能性不大。
1.看下来孩子归男方抚养的几率比较大;2.只是每周带两天,其他时间爷爷奶奶带的话,判男方抚养的几率比较大;3.分居证据需要提供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如果第1次起诉离婚,对方同意离婚就可以直接判离,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第1次可能不会判离,需要过6个月之后再次提起离婚;4.首付及首付增值部分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婚后还贷及还贷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离婚孩子抚养问题,以对孩子最有利的原则,谁抚养对孩子有利就判给谁。孩子以前跟着爷爷奶奶,那更有可能归男方;
2.孩子抚养权归男方之后,你是可以有探视权的,每周可以探视;
3.第一次可能不判离,第二次有充分的证据之后就能分了;
4.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你家出资更多可以要求更多的金额。
一,在男女双方都表示不愿意抚养孩子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及身心健康的原则判决归其中一方。法院在裁判抚养权归属时,对于八周岁以下孩子,会考虑男女双方收入水平,教育程度,有无不利于子女成长的不良嗜好,如{{BANNED}},xidu,有违法犯罪前科,小孩户口,就读幼儿园学校便利性,以及不改变小孩目前的生活环境等,综合考量作出判决。根据你的描述,男方有稳定收入,且目前小孩一直是男方父母在带,判决归男方可能性较大,但具你描述男方母亲有精神分裂,法院在裁量时不排除会根据其人身危险性而做出调整。
二,女方每周带两天,过年过节可以带。此种情况一般在判决抚养权归男方后,对女方的探视权具体行使方式作此具体规定。
三,分居的证据在法律实务中很难采信成立。法院具以判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司法实务中,法院为避免产生纠纷,一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到1%。但是,如男女双方对离婚,对于夫妻感情破裂,对于已分居事实,均无争议,一审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四,购房合同上写了你们夫妻两人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因首付款是女方所出,该房屋极有可能判归女方所有,对男方做出补偿。具体标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屋还贷款项50%金额加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增值部分的50%,另外,婚姻关系由法院判决解除之日起未还房贷部份属于女方一方个人债务。
男女双方都可以主张孩子,法院会参考孩子平时和谁一起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起诉离婚的案子,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一审都不能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就判决离婚了。
答主追加回答: 2021-02-01 14:43
房子房产证写的双方姓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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