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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意外身故,保险公司以非直接原因拒赔 悬赏50元

2021-01-11 15:03发布

家人摔倒受伤,入院记录为左侧额顶部硬膜下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肺挫伤、胸椎棘突骨折等。 入院治疗一个月后,由于肺部并发感染身故。 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推断)书上记载直接死亡原因为:重症肺炎,引起直接死亡的疾病或者情况为:颅脑外伤。

因为之前有为家人购买意外险,按程序提交意外险理赔材料后,阳光保险告知:由于身故是因为肺炎而不是头部外伤,所以身故保险金不能赔付(注:身故保险金保额5万),另外住院产生的治疗费用也不能全报,需要扣除肺部感染检查和治疗的那部分费用。 出具的拒赔告知通知书中记载的理由是条款中规定: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多带带原因导致身故的,才能承担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

我不能认可保险公司这种说法!首先入院记录明确有肺挫伤和胸椎棘突骨折的记载,肺部受伤已经在前(但我不是专业医学人士,不能确定这个肺挫伤跟之后得肺炎是否有关联,但我理解至少不会毫无关系);其次,肺炎身故跟头部外伤住院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发生头部由于意外受伤住院这一事件,就不会导致出现肺部并发感染最后身故这一后果。综上,我觉得保险公司拒赔是有问题的。

这里想咨询: 一、住院治疗费用和身故赔偿金能不能全额赔付? 二、现在我能采取哪些合理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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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回答
何懋学律师
1楼 · 2021-01-12 10:38.采纳回答获得作者25元分成

这是保险合同纠纷,你以保险公司为被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按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赔偿款。至于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不应赔,而你认为应该赔偿,这是双方对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纠纷,司法实务中,法院通常会认为保险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根据民法典第496、498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因此,你的诉讼请求有较大可能得到支持。

易冬生律师
2楼-- · 2021-01-11 16:54 获得作者7.5元分成

鉴于您这种情况直接起诉赔偿,起诉过程中做个医疗过错行为鉴定,目前把病人所有治疗结果保留一份,最好能当面分析细节

夏振华律师
3楼-- · 2021-01-12 11:13 获得作者7.5元分成

一,住院治疗费用和身故赔偿金应该得到全额赔付。从你的描述看,家人摔倒受伤,如无故意和重大过失情况下,结合承保意外险中具体条款,如无排除适用属于承保范围之内。即便保险条款中约定的承保赔付范围仅限于脑部外伤导致的意外身亡,也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确认死亡的直接原因。保存好所有入院治疗相关医疗资料。以及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二,如果与保险公司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利。后期诉讼有可能需要司法鉴定,不排除重症肺炎导致死亡原因与脑损伤有直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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