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门口的公共街道上捡到了一只猫带回了家,因为是品种猫所以想应该是走丢的等主人张贴寻猫启事我看到后再归还。今天家里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说猫主人找到了监控联系上了我妈妈,然后叫我把猫尽快归还给失主,我第一时间通过猫主人留的联系方式与他取得了联系并且明确表示立马把猫送还回去。结果他咬死说猫是我偷的并且对我进行了口头威胁还上门找到了我妈妈。因为当时不在家,我因为担心妈妈的人身安全打电话报警报备这件事。过后几分钟接到了一位民警的电话。对方在言语中有明显的偏袒失主,在完全没有定义事件性质的前提下对我说我偷了对方东西叫我立马到派出所接受处理,否则就要出警去抓我。我收到电话后立马去到了派出所处理。结果所有派出所民警都说这只是民事纠纷,猫是在公共场所出现的并且没有拴绳不能算做偷窃,而且我在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就把猫送回来了,叫失主把猫领走就可以了。失主这时候不依不饶要求我带猫去做身体检查并且支付一切费用,我没有答应他的要求,他就在报案大厅当着所有人的面对我进行威胁说他是某网吧的老板,问我在哪里工作要给我好看,这个时候传讯我的那位警官选择没听见无视了我们两个,随后失主就出去打了个电话,过了五分钟来了一位民警与失主明显认识,两人在院子里聊了两句,那位民警进来后就直接把我叫进去审讯室要求录笔录,并且直接放走了失主,我积极配合完成了笔录后被带到了另一间临时看管的房间对我说要依法对我拘留24小时,中途拒绝我询问原因并且拒绝我使用电话咨询律师,直到我因为哮喘发作才把我放了出来,整个过程一直到了凌晨两点。我想请问面对执法机关这样明显的有意偏袒,我应当如何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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