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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刑事典型案例-张光辉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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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9年1至5月,村民郑裕连、李小羊、骆宏书、骆恢银、江道木、郑秀虹等(均已判刑)分别在福建省光泽县寨里镇、司前乡等各个山场,分别非法猎捕了二只猕猴、一只黑熊、二只鬣羚,先后分四次运送到光泽县城等地,以共计人民币42925元的价格卖出售给被告人张光辉。2019年5月7日,张光辉唆使曾祥福、傅仲秀(均已判刑)驾车与其一起将上述野生动物死体装车后,分别运送到傅仲秀亲属家中的二个冰柜中存放。2019年5月14日,公安机关查获了该批野生动物死体。同年5月15日,张光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上述猕猴、黑熊、鬣羚均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裁判结果】


福建省光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光辉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明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仍非法收购、运输,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张光辉多次收购、出售、运输重点保护动物被行政处罚,应酌定从重处罚。鉴于张光辉有自首情节,依法减轻处罚,遂判处张光辉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8000元。

一审宣判后张光辉提起上诉,后又撤回上诉,现已生效。



【典型意义】

武夷山国家公园具有丰富的物种多样性,繁多的珍稀濒危物种、高度集中的特有物种和古老遗留物种,是原始而完整的亚热带山地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好武夷山国家公园的生物多样性,有利于推动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但是一些违法犯罪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武夷山国家公园周边地区从事非法猎捕、出售或收购野生动物活动,破坏了国家公园生物物种的多样性保护。

该起系列六案均发生在武夷山国家公园外围周边地区(光泽县寨里镇西溪村、山头村、梅溪村、鸾凤乡崇瑞村、崇仁乡),是光泽县人民法院近十年来审结的涉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数量最大、违法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系列案件中的其他同案犯郑裕连等9人,已分别被以非法猎捕、杀害、运输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追究了相应的刑事责任。本案中的被告人张光辉长期从事野生动物贩卖,系案涉野生动物的非法收购者,为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者的赃物处分和牟利行为,提供甚至创造了条件,也应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刑罚的惩处。人民法院通过该系列案件的审理,严厉惩处猎捕、杀害、运输、收购等各个环节的非法牟利者,积极参与无害化处理查处的18份含黑熊、鬣羚、猕猴野生动物冻品活动,合力打断了光泽县境内破坏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条,有效阻断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传播途径。此外,为了保护野生动物,人民法院还以该特大系列野生动物案件审理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光泽县、南平市电视台进行播报,闽北日报、福建法制报跟踪报道,搜狐、新浪等网站相应转载,扩大以案释法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倡导全社会树立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自觉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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