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8 16:00发布
2018年被故意伤害,造成重伤二级,村里调解赔了五十几万,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已執行完。被害人没有拿到判决书,不知情。当时没做伤残鉴定,现在鉴定为伤残六级,被害人无法谅解,不服判决,向检察院申诉会受理吗?申诉有期限吗?另外再向法院起诉调解显失公平会胜诉吗?
可以申请抗诉,委托我们律师核实具体案件情况
2018年重伤六级,按照规定计算赔偿金额也达不到50多万元的。刑事案件只能赔偿物质损失,精神损失不赔偿的。再说村里调解你得到钱时肯定出具了谅解书的。现在不能不认账。如果你要坚持,对方会叫那你先退50多万元,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
您好,根据您的介绍,您已经出具了谅解书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检察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另外,刑事案件是不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的。
时效已经过了
可以申诉
如果你已经出具了谅解书,检察院可能不会受理的。
一,根据你的描述,你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你不是故意伤害一案的当事人,不存在不服判决的问题,不存在对该判决书进行申诉的权利;
二,你在村里调解赔了五十多万元,当时没做伤残鉴定,现在鉴定为伤残六级,你想反悔原赔偿协议,这要看原协议怎样约定,如果约定了你获得赔偿后放弃再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该约定有效,你再要求赔偿就很困难了。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原赔偿协议有失公平,要求增加赔偿伤残赔偿金等。
根据你阐述的这个事实情况来看,即便是你的伤残等级,现在确定为六级,那也赔偿不了50多万啊!这个已经不能再申诉了,不存在显示公平
可以申诉,您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申诉不停止执行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4、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你好,如果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如果对方50多万的赔偿已经支付给你了,你再申诉也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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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伤六级,按照规定计算赔偿金额也达不到50多万元的。刑事案件只能赔偿物质损失,精神损失不赔偿的。再说村里调解你得到钱时肯定出具了谅解书的。现在不能不认账。如果你要坚持,对方会叫那你先退50多万元,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
您好,根据您的介绍,您已经出具了谅解书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检察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另外,刑事案件是不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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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经出具了谅解书,检察院可能不会受理的。
一,根据你的描述,你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你不是故意伤害一案的当事人,不存在不服判决的问题,不存在对该判决书进行申诉的权利;
二,你在村里调解赔了五十多万元,当时没做伤残鉴定,现在鉴定为伤残六级,你想反悔原赔偿协议,这要看原协议怎样约定,如果约定了你获得赔偿后放弃再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该约定有效,你再要求赔偿就很困难了。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原赔偿协议有失公平,要求增加赔偿伤残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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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阐述的这个事实情况来看,即便是你的伤残等级,现在确定为六级,那也赔偿不了50多万啊!这个已经不能再申诉了,不存在显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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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申诉不停止执行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4、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你好,如果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可以申诉
如果对方50多万的赔偿已经支付给你了,你再申诉也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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