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8 10:37发布
我与徐某自由恋爱结婚,婚后先后购买了2套房产(均为贷款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女方(为了爱情我放弃了房产的产权登记);最近3年由于感情及生育理念的不合,遂提出离婚诉讼,庭前调解女方不到庭,为加快离婚进度调解法官建议撤诉后6个月再起诉。从现在到再起诉的这6个月中由于房产证只有女方姓名,女方可以自由买卖、抵押这2套住房并进行资产转移,我该如何规避这种转移资产的行为?
一,你们是婚后先后购买了2套房产(均为贷款房,婚后共同还贷),虽然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女方名字,但这明显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女方很难自由买卖、抵押这2套房屋,因为房屋有房贷,已向银行设定了抵押,而且抵押借款合同上会有你的签名,因此在未还清贷款前是无法解押和出卖的,而且房屋买卖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产登记局会要求夫妻双方到场拍照、签名按指印,女方一个人是无法办理买卖过户变更登记的;
三,为了更加确保这2套房屋的买卖和抵押,建议你向不动产登记局提出对房屋的共有主张,附上之前离婚诉讼的诉状和案件受理通知书,这样不动产登记局就会对这2套房屋存在纠纷知悉,女方就无法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因为离婚纠纷是比较特殊的一个诉讼,在第一次起诉以后,法院不判决离婚,要等6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在这期间,女方有足够的时间去转移房产,但是,转移房产的难度还是很大的,首先她要把按揭贷款还完才能办理过户。所以,你可以先搜集一些证据,即使女方把房屋卖了,到时候你仍然可以起诉要求对卖房款进行分割,如果没卖,你第二次起诉的时候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然后在庭审时对房产进行具体分割就行了。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避免恶意转移财产!
您好,根据您的介绍,虽然房产证是是女方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假设女方卖房,房产登记机关也会要求男方签字的,另房屋有银行贷款,也办理不了过户的。你也可以去房产登记机关备案,说明你们现在的情况,要求在没有双方到场的情况下不予办理过户。
你好,很难规避,如果他卖了房屋,所得款项依然一人一半,而且你也说了,是贷款房,贷款房没有还清之前,无法过户吧。
你好,申请财产保全,把涉案房产查封。
做财产保全冻结
你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这种情况,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将该争议提交法院依法判决
婚姻期间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她出卖属于转移财产行为,要少分财产的。
登记人的房产是自由买卖的,但是买卖房产更名过户还是有条件的,一必须还清贷款,二需要出具单身证明或者婚姻关系证明。所以共同财产你不同意除了欺骗是不能买卖更名过户的。还不放心离婚起诉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保全查封对方财产包括房产银行账户等等。
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然后再起诉
法官建议你撤诉之后过六个月再起诉,建议你不需要这么做,这样并不能起到快速离婚的效果。对于你所担心的女方转移财产,你可以做诉中的财产保全,这样女方将无法对该房屋自由处分,如果你没有办理财产保全,女方出卖该房屋的可能性不大,但该房屋有可能被抵押,不被抵押,你需要行使撤销之诉,这样做很麻烦,成本较大,与其这样,你不如提前做财产保全
根据你陈述的这个事实情况来看呢嗯,由于是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所以的话,目前交易只有还清贷款才能进行交易,如果没有还清贷款是不能进行交易的,所有的话,女方去单独处理,那是需要偿还贷款的,贷款还清了才能进行买卖,至于你所说的规避转移财产的问题,异议登记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要求进行异议登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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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们是婚后先后购买了2套房产(均为贷款房,婚后共同还贷),虽然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女方名字,但这明显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女方很难自由买卖、抵押这2套房屋,因为房屋有房贷,已向银行设定了抵押,而且抵押借款合同上会有你的签名,因此在未还清贷款前是无法解押和出卖的,而且房屋买卖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产登记局会要求夫妻双方到场拍照、签名按指印,女方一个人是无法办理买卖过户变更登记的;
三,为了更加确保这2套房屋的买卖和抵押,建议你向不动产登记局提出对房屋的共有主张,附上之前离婚诉讼的诉状和案件受理通知书,这样不动产登记局就会对这2套房屋存在纠纷知悉,女方就无法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因为离婚纠纷是比较特殊的一个诉讼,在第一次起诉以后,法院不判决离婚,要等6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在这期间,女方有足够的时间去转移房产,但是,转移房产的难度还是很大的,首先她要把按揭贷款还完才能办理过户。所以,你可以先搜集一些证据,即使女方把房屋卖了,到时候你仍然可以起诉要求对卖房款进行分割,如果没卖,你第二次起诉的时候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然后在庭审时对房产进行具体分割就行了。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避免恶意转移财产!
您好,根据您的介绍,虽然房产证是是女方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假设女方卖房,房产登记机关也会要求男方签字的,另房屋有银行贷款,也办理不了过户的。你也可以去房产登记机关备案,说明你们现在的情况,要求在没有双方到场的情况下不予办理过户。
你好,很难规避,如果他卖了房屋,所得款项依然一人一半,而且你也说了,是贷款房,贷款房没有还清之前,无法过户吧。
你好,申请财产保全,把涉案房产查封。
做财产保全冻结
你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这种情况,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将该争议提交法院依法判决
婚姻期间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她出卖属于转移财产行为,要少分财产的。
登记人的房产是自由买卖的,但是买卖房产更名过户还是有条件的,一必须还清贷款,二需要出具单身证明或者婚姻关系证明。所以共同财产你不同意除了欺骗是不能买卖更名过户的。还不放心离婚起诉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保全查封对方财产包括房产银行账户等等。
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然后再起诉
法官建议你撤诉之后过六个月再起诉,建议你不需要这么做,这样并不能起到快速离婚的效果。对于你所担心的女方转移财产,你可以做诉中的财产保全,这样女方将无法对该房屋自由处分,如果你没有办理财产保全,女方出卖该房屋的可能性不大,但该房屋有可能被抵押,不被抵押,你需要行使撤销之诉,这样做很麻烦,成本较大,与其这样,你不如提前做财产保全
根据你陈述的这个事实情况来看呢嗯,由于是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所以的话,目前交易只有还清贷款才能进行交易,如果没有还清贷款是不能进行交易的,所有的话,女方去单独处理,那是需要偿还贷款的,贷款还清了才能进行买卖,至于你所说的规避转移财产的问题,异议登记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要求进行异议登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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