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2021年6月份我和对方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责任认定书各50%的责任。事故对方受伤,右脚踝软组织挫伤,住院13天,住院期间要求打了石膏,出院医嘱为继续服药治疗,建议休息2周,后面又开了两张医院证明建议康复治疗2周,后面医院就没开证明了。
律师咨询:
1、对方出院后每个月都去医院买药做物理治疗,后面这些费用合理吗,我需要赔偿吗?
2、对方还打印了张请护工的证明但没发票,住院13天及在家休养27天都请护工,每天200元,要求护理费赔偿8000元,医嘱也没有说需要护工。这需要赔偿吗?
3、误工费为两个月,对方没有工资证明,怎么赔偿?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你好,因事故受伤需要治疗产生的费用是合理的,应当按责任比例赔偿。住院期间需要护理,应支付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没有医嘱证明需要护理的,不需要支付。误工时间为住院13天加全休两周14天,按27天算误工费
作者追问:2021-09-02 17:56
护理费与误工费怎么算呢?
第一,对方出院后做物理治疗,如果有相应票据,并且是到正规医院治疗,该费用是可以保险公司支付。第二,护工费,主要看是否真需要护理。如????手术,还需判断是部分护理还是全部护理?如果没有票据,按最低日工资计算,。第三,误工费,要对方提供误工损失,否则按最低日工资计算。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回复如下:1.出院后的治疗如果有医生的医嘱,且与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有关,就需要赔偿,否则不用;2.出院后是否需要护理,应进行鉴定;3.误工费需要单位出具证明,且有受伤前3个月的工资表。
这种情况,首先由交强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交警队可以进行调解。
可以让对方提供相关证明给予报销
1.需要对方提供医嘱单或处方笺来确认是否支付该医药费;
2.护理费也要提供医嘱护理等级或鉴定证明需要护理;
3.如果没有误工收入证明,而且的确有误工的,法院一般参照同行业标准计算误工费。
1,和跌打损伤有关治疗的合理费用应该赔偿,你认为不合理不赔偿。2,轻微伤软组织挫伤,不需要护理(不是七十多以上的老人)要求护理费不合理。如果是老年人照顾他也就给住院期间的护理费,150元足以。3,轻微伤误工费最多一个半月的。超过60周岁不给。没有收入证明按照社平工资一般月不超过5000元
1.后续治疗费用要承担,2.护理费按照医嘱来定,3.误工费以出院小结或司法鉴定为准。
1、正常来说您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
2、护工费也是要承担的,但是需要对方提供凭证
3、不能证明其真实性可以与对方协商
建议与对方协商一次性赔偿解决
一,出院后的医药费你可以不认可并拒绝赔偿。
二,住院期间需要护理,应有医院证明才能支付,出院后没有医嘱证明需要护理的,你可拒绝支付。三,两个月误工费没有工资证明,可按行业平均工资收入标准计算。
四,由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名50%责任,因此上述赔偿费用你只需承担一半。
一,过度医疗的费用不合理,所受伤害为软组织挫伤,是休息两周,此后产生的费用不合理,不需要赔偿。
二,住院13天以及休息两周期间,可以主张护理费,一般标准为100元一天。
三,误工费,即便对方没有工作单位,也需要赔偿,根据高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规定,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和不能举证证明其收入以及不能证明其从事的具体行业的人员,可以参照目前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误工费用(网上可查)。以日工资标准乘上,住院13天及休息两周的时间,即为误工的费用。
按出院医嘱主张对方的后期医疗费用和护理时长不合理。护理费没有发票不认可。误工费没有证据不认可。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由保险公司交强险,三者险在保险限额内赔付,误工费,护理费须有证据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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