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_法律援助_法律服务

证券 职务侵占 悬赏38元 语音偷听

2021-05-18 15:06发布

还是前段时间请教两个法律问题,有了新的补充,本人以前是证券公司员工,岗位是(柜台、行政、人事、合规等综合岗位,权限较大):

         1.以前在领导(王某)授意下,略微提高了几位客户证券交易佣金,佣金调整是我的权限,证券行业规定佣金不得超过千分之三,客户开户时没有与客户约定具体手续费标准,也没有签署相关佣金协议,提高后的佣金在规定范围之内,客户不交易自然不会有手续费,只是客户不知情,4年下来,客户也没有提出异议,目前估计超出的佣金接近3000元,问题:请问,这构成诈骗罪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后来佣金被调回正常水平,但多收取已成事实,如果出现问题,本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2.后来新开发了一批机构账户,机构开户必须现场,不像网上个人开户那样客户选择服务人员,需要手动进行经纪关系挂接,挂接到谁,就会有相关佣金提成,领导要求下挂在经纪人名下,经纪人呢,入职手续等都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材料也是完整的,但这些客户的开发,原来我没细想,我认为只要客户盖章签字了,领导又要求挂接,我就按照正常手续办理了,最近我在网上看到这样的例子:营销主管将自己开发客户下挂给经纪人,并提取比正式员工更高的手续费(经纪人提成比例的确是比一般员工高),法院按照职务侵占罪处罚。去年以前单位的大领导(另外一位)问起过这些机构户的事,为什么佣金都是默认的,没有调整,正常客户都是万分之几,这些客户是千分之二,虽然说我们没有在客户不知情情况下手动调整手续费,但这侵犯客户知情权,加上看到上面的案例,我现在非常害怕,胡思乱想。我害怕客户如果是领导开发的,又下挂在经纪人名下(按照流程要求,需要客户签署经济关系确认书,流程审批后方可挂接并收取佣金提成),经纪关系挂接手续是我按照领导要求处理的(申请材料中申请原因、挂接给谁这些信息是我按照领导要求填写的,是我的笔迹和签字),还经过了他的审批,并提交到上一级部门审批。万一这位领导涉嫌职务侵占,我会不会成为共犯。我和前领导王某关系还行,平时我在微信里都是积极帮领导处理业务(有马屁之嫌,主动办理相关业务手续比如经纪关系挂接),但我不知道经纪人和领导之间什么关系或者往来,我不知情,问题一中的3000元手续费涉及客户也是经纪人的,两个咨询问题中涉及金额我后面计算过6万元出头(就是经纪人拿的提成,里面有部分是不是因经济关系出现的提成,所以总的涉及金额是不到6万的),他们之间有没有转账行为,我也不知道,本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完全没有占有的意思,根本就没这个意识,只是服从领导安排,也没拿到一分钱,也没主动要过钱,领导交办任务时,也只是要求怎么处理,后续问问进度,我们没有协商过比如什么钱的去向、怎么分成、什么好处这类问题,经纪人我也不熟,退一步说,我当时每月工资到手不到2000元,虽然穷,我也没动过歪心思,我跟律师朋友说,我如果是主观想占有的话,肯定前不会就这点,至少也会跟这位领导商量钱的事,事实上,我根本没提过钱的事情。问题:司法机关会不会推定我应当知情之类的(有案例说存在默示的事中预谋,心照不宣什么的),因为平时汇报工作比较多,工作经验较丰富;金额达不到职务侵占会被以盗窃罪什么的追究吗,毕竟两者有竞合。

          3.同样后面来的新老总(武某)也是让我手动处理一个客户经纪关系,也是挂在经纪人名下,手续基本上和上面一样。提成涉及金额17万,我跟这位新的老总关系很差,只是我请示他怎么做,他做指示,那么我们两个应该根本不存在什么事前或者事中的合谋吧。

    字数较多,本人最近比较揪心,想多听听专业人士的看法,烦请解答,感谢。


友情提示: 问题已解决,停止回答。
该问题目前已经被作者或者管理员关闭, 无法添加新回复
8条回答
何懋学律师
1楼 · 2021-05-18 16:15.采纳回答获得作者15.2元分成

这个问题你已经咨询过了,主要是你心里害怕涉嫌犯罪,那么我明确答复你,你不构成任何犯罪,甚至不会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我再次具体回复如下:

一,你在领导授意下在佣金收取范围内提高几个客户的佣金近3000元,这不构成任何犯罪,完全不符合你说的诈骗、盗窃的犯罪构成要件,至于你说的职务侵占,因为刑法规定的侵占是利用职务便利店,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达六万元才涉嫌犯罪,你不具备这样的法律特征。

二,你不构成职务侵占的共犯。因为1、你没有职务侵占的共同故意。你是按领导的要求处理经纪关系挂接手续的,你与领导并没有侵占单位财物的事前通谋,即没有犯罪的共同故意,不具备共同职务侵占犯罪的主观要件;2、你没有职务侵占的非法占有行为和结果。职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六万元以上才构成犯罪。但你并没有实际非法占有单位的财物,不具备共同侵占犯罪的客观要件;

三,至于你你说的侵犯客户的知情权,这是民事法律问题,与刑事犯罪无关。


作者追问:2021-05-18 16:15

谢谢何主任,您说的没错就是害怕被利用,不知情我也不知道如何证明

答主追加回答: 2021-05-18 16:15

请你做人做事大胆一点,不要因这点小事就担惊受怕,你不需要做仼何证明,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要自证自己无罪,你不构成任何犯罪,请你愉快生活赚多点钱,这样你的认知和格局就会不一样,不会怕这怕那。

作者追问:2021-05-18 16:15

谢谢

齐玉阳律师
2楼-- · 2021-05-18 16:10 获得作者2.17元分成

您好,根据您的介绍,回复如下:1.领导授意,您提高佣金,违反了有关规定,私自多收佣金,属于职务侵占行为,但3000元还不够立案标准,有可能行政处罚。2.您没有主观故意,也没有取得利益,是执行领导安排的工作,不构成共犯。3.不存在合谋问题,是按照领导的指示工作,不构成犯罪。但领导的行为可能涉嫌违规或者违法,您应当向上一级领导反映这些问题,避免自己跟着违规或者违法犯罪。

刘玉山律师
3楼-- · 2021-05-18 15:13 获得作者2.17元分成

任何犯罪都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产物,如果有犯罪行为,但是没有主观故意或者只有主观故意,没有客观行为的,均不构成犯罪。

刘震律师
4楼-- · 2021-05-18 15:16 获得作者2.17元分成

你好这个事情比较复杂,建议可以当面沟通,里面证据不知道能体现出什么行为

张凤启律师
5楼-- · 2021-05-18 15:35 获得作者2.17元分成
此回答为语音回复,请在微信中扫一扫下面收听回答
免费收听  47秒

作者追问:2021-05-18 15:51

张律师,第二个问题明知是怎么推断的啊,我其实真不清楚

张晖律师
6楼-- · 2021-05-18 16:23 获得作者2.17元分成

首先第一个问题不会构成犯罪,只是操作上过于随意;第二个问题关键不在于你的操作是否要按照领导的意思去办,而在于你按此法操作而产生高额的收益,是为了提高公司的经营利润,还是为满足个人利益(包括为领导个人利益或你自己利益),如果是后者就涉嫌职务侵占罪,但涉案数额不大,刑事立案的可能性较小。第三个问题同解释二。

刘桂香律师
7楼-- · 2021-05-18 16:38 获得作者2.17元分成

您好,如果相关机关介入调查你肯定是会以共犯形式牵连的

夏振华律师
8楼-- · 2021-05-18 16:47 获得作者2.17元分成

职务侵占罪6万才达到立案标准,你这个首先在认定金额上肯定是不构成;其实你没有职务侵占的主观故意,即便领导构成职务侵占的情况下,你于他没有犯罪的共同故意,没有犯意联络是不构成共犯的;再次,客观上你也没有实施职务侵占的行为,你所为的行为全部是在正常的工作范围之内实施,非犯罪行为。

另外,盗窃罪看两点,一是主观,二是结果。主观需符合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结果是被窃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刑法上“非法占有的目的”是要据为己有,简单说,我就不打算还你。从你所做的描述中,你并没有实际占有任何非法财物,你只是正常领取工资,也无法认定构成盗窃罪。

你所做的描述三段文字当中,每一段文字表述中你所为的行为,都不可能成立犯罪行为。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