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4 10:25发布
大货车与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主当场身亡。交警部门定性货车负主责,视频资料显示电动车明显过错。但是货车存在加高,宽和严重超载,当时司机车辆刚起步,不存在超速行为,
电动车被定性为电动自行车。货车驾驶员既不是车主,也不是老板,目前法院已开庭审理,没下判决。
法律咨询问题:
1、货车方是否有必要申请对电动车车速进行鉴定,重新确定电动车属性,这样对货车方有何利弊?
2、这起交通事故,货车方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法院在判断事故双方责任时的法律依据,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不会做轻易变更。你错过了最佳的救济时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应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核,要求重新进行认定。在诉讼中你要求重新进行鉴定,较难实现。但因为司机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其事故责任的认定非常关键,作为法院裁判,应当谨慎处理,完全有必要对事故认定中出现的疑问审查核实清楚,被告方因申请鉴定,如改变肇事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定性,不构成刑事犯罪,责任将大大降低。
二,交通事故发生侵权行为,其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为车辆上的实际利益享有人,作为驾驶员其责任的承担,在其非为车主情况下,需要判断其具体性质。如其是租赁车辆的实际运营者,由其自身承担法律责任。如是工作中产生的职务行为,在其主观并无重大过错情形下,由其单位承担法律责任,驾驶者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如驾驶者驾驶车辆为挂靠性质,则挂靠单位与肇事司机承担连带责任。
那不管法院同意不同意,作为被告都申请重新作事故责任认定吧,万一改变呢?
必须的
你好这种情况是车主和挂靠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责任认定为上联系上申请复核。否则驾驶员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您好,如果货车方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损失的比例一般是在70%左右,现在已经错过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议和申辩期,法院的判决大概率是对整个损失,货车司机方要承担70%左右的赔偿。法院已经开庭,不存在重新再鉴定的问题
交警已经认定了货车主责,那么货车方要承担七成左右的责任。至于鉴定电动车的车速问题等于是质疑交警认定,可以通过申请复议解决。
按照现在认定的主次责任,肇事司机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同时应该承担死者死亡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其中交强险不划分责任,余下的损失由肇事司机或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按70%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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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在判断事故双方责任时的法律依据,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不会做轻易变更。你错过了最佳的救济时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应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核,要求重新进行认定。在诉讼中你要求重新进行鉴定,较难实现。但因为司机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其事故责任的认定非常关键,作为法院裁判,应当谨慎处理,完全有必要对事故认定中出现的疑问审查核实清楚,被告方因申请鉴定,如改变肇事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定性,不构成刑事犯罪,责任将大大降低。
二,交通事故发生侵权行为,其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为车辆上的实际利益享有人,作为驾驶员其责任的承担,在其非为车主情况下,需要判断其具体性质。如其是租赁车辆的实际运营者,由其自身承担法律责任。如是工作中产生的职务行为,在其主观并无重大过错情形下,由其单位承担法律责任,驾驶者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如驾驶者驾驶车辆为挂靠性质,则挂靠单位与肇事司机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追问:2021-02-24 10:49
那不管法院同意不同意,作为被告都申请重新作事故责任认定吧,万一改变呢?
答主追加回答: 2021-02-24 10:49
必须的
你好这种情况是车主和挂靠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责任认定为上联系上申请复核。否则驾驶员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您好,如果货车方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损失的比例一般是在70%左右,现在已经错过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议和申辩期,法院的判决大概率是对整个损失,货车司机方要承担70%左右的赔偿。法院已经开庭,不存在重新再鉴定的问题
交警已经认定了货车主责,那么货车方要承担七成左右的责任。至于鉴定电动车的车速问题等于是质疑交警认定,可以通过申请复议解决。
答主追加回答: 2021-02-24 10:44
按照现在认定的主次责任,肇事司机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同时应该承担死者死亡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其中交强险不划分责任,余下的损失由肇事司机或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按70%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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