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9年购买精装修房子,2020年12月12日收房,收房时并未看房,销售直接带到物业处签订收房协议,然后才给的房屋钥匙和装修钥匙,并未有第三方当场量房,是否符合交房正确流程?
看到房子后,问题太多,包括柜子有破损,墙体有开裂,地砖有缝,窗户框不干净有大量白漆灰尘,销售说的有什么问题都能提出来,开发商负责专人维修,我只能同意了,房子都已经收了,跟他说一周时间修缮; 过了两天12月14日,我正好有时间去看看房子,发现阳台处地转都被掀开了,里面的暖气管接了六个接头,开发商说发现房屋漏水了,才进行的修缮,但是事前并未通知我,竟然私自修缮,修缮过程中还被暖气管弄坏了,昧着良心接了六节,被我撞到后马上制止了。
现在我要求开放商将房屋内接的暖气管换掉,换成一整根的,但是开发商不同意,所以需求帮助,希望律师给点意见,提供有关利害的投诉文件,或是希望给我一些更好的办法。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精装修房屋需要详细了解购房合同中详细约定,如存在装修质量问题可以向开发商起诉维权,不是投诉就能解决问题,起诉上来后可以做个房屋内部装修质量鉴定,可以加我好号码微信进一步沟通。
对于装修中的质量问题,你可以看一下与开发商签订的精装修房屋买卖合同,其中对装修质量材料这一块是怎么约定的,这个不会因为你接受房屋,交房一方义务免除。对于维修过程中造成的地暖损坏,要看精装修房屋合同当中对于地暖的铺设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情况下,要看开发商更换六个接头是否造成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行业规范,这需要在诉讼中通过司法鉴定予以确认,如其损坏后的维修方式具有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行业规范,应该全部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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