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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代签别人签字的后果:
1、行为人在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的,并且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是有代理权的,由被代理人承担其法律后果;
2、行为人代替别人签字的法律行为,事后被被代理人追认的,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反之,由行为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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