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商标续展一般需要在商标权期满前十二个月办理。商标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授予权利后,当事人获得相应的注册商标权,但是该权利具有一定的期限限制,一般有效期为十年。
商标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法律会给予一定的宽展期。也即在续展期过后六个月内当事人还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商标续展手续。
商标权人在续展期和宽展期均为办理续展手续的,商标行政部门会注销其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