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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商标法明确,若属恶意商标侵权,赔偿额依权利人被侵权之实际损失来定。
若实际损失难确定,就按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算。
2.当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难以明确时,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赔偿额。
且赔偿额需包含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3.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能在按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至三倍范围内确定赔偿额。
4.若权利人被侵权实际损失、侵权人侵权所得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都难确定,由法院根据侵权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某知名商标,小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该商标生产商品。小朱认为小李属恶意商标侵权,要求其按自己被侵权的实际损失赔偿。小李却称小朱实际损失难以确定,不应以此计算。双方为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依据商标法,若属恶意商标侵权,赔偿额优先依权利人被侵权之实际损失来定,小朱主张合理。若实际损失难确定,才按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算。
2、若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商标许可使用费都难确定,法院将根据侵权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赔偿,且赔偿含制止侵权合理开支。若恶意且情节严重,可在上述数额一倍至三倍内确定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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