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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赔偿依据权利人被侵权的实际损失,不好确定时就按侵权人获益来定。
2.若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益难确定,就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定。
3.对于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基础上,一倍到三倍确定赔偿额,且要包含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4.当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益、商标许可使用费都难确定时,法院根据侵权情节判赔三百万元以下。
案情回顾:
小李拥有某知名商标,小胡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该商标生产同类产品。小李发现后将小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但小李无法确切证明自己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小胡也拒不提供其侵权获益情况,且该商标从未有过许可使用情况。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因小李被侵权实际损失不好确定,小胡侵权获益也难查明,又无商标许可使用费可参照,需进一步考量。
2.若能认定小胡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可在后续确定数额基础上,一倍到三倍确定赔偿额,同时要包含小李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3.若各项均难确定,法院将根据侵权情节判赔三百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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