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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商标权异议的定义
任何人若觉得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不合法,可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应被注册的意见,此即商标权异议。
2.处理商标权异议的步骤
了解情况与证据:
及时知晓异议内容和对方证据。
分析自身商标:
仔细判断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异议不成立时:
准备商标使用证据、在先权利证明等充分证据,撰写详实答辩书,阐述商标合法性及优势,按时交至商标局。
异议有合理处时:
考虑与对方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如保留部分权益等有利结果。
整个过程要严格依照商标局规定和程序,积极维护自身商标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公司的商标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后,小胡认为该商标不合法,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小许公司得知异议内容后,对于是否该积极答辩存在争议。部分人觉得小胡异议理由不成立,应准备证据答辩;另一部分人认为小胡异议有合理之处,建议与对方协商和解。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小胡提出异议符合商标权异议的定义。
2、小许公司面对异议,需按处理步骤应对。若判断异议不成立,应准备商标使用证据等答辩;若异议有合理处,可与对方协商和解,以此积极维护自身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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