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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若商标被抢注且难追回,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异议。
提供该商标先使用且有影响的证据,像产品包装、宣传资料等,阻止抢注商标注册。
2.若抢注商标已成功注册,在五年内以恶意抢注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无效。
准备证明对方恶意的证据,如对方知悉商标情况等。
3.持续关注商标动态,发现抢注人有侵权行为,收集证据走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餐饮企业的老板,其经营的餐厅使用“美味轩”商标多年,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然而,小胡却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美味轩”商标。小朱发现时,小胡的商标正处于异议期。小朱认为该商标自己先使用且有影响,小胡是恶意抢注,而小胡坚称自己有权申请。
案情分析:
1、鉴于小胡的商标处于异议期,小朱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小朱应积极收集如产品包装、宣传资料等能证明该商标先使用且有影响的证据,以此阻止小胡抢注的商标注册。
2、若小胡的商标已成功注册,小朱可在五年内以恶意抢注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同时需准备能证明小胡恶意的证据,如小胡知悉该商标情况等。
3、小朱需持续关注商标动态,若发现小胡有侵权行为,应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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