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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出租房的物业费⼀般房屋所有权⼈交纳,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交纳,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承租⼈拒绝租⼈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约定由物业使⽤⼈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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