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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承揽人提供材料时,有接受定作人检验的义务,除此之外,承揽人提供的材料应到符合承揽合同中的相关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定作人的材料,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四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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