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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业主委员会的产生途径如下:住宅区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自第一个业主入伙之日起满两年的,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区住宅主管部门;他们接到通知后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就通过召开的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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