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民通意见部分已经废止。在民通意见中,第88条、第94条、第115条、第117条、第118条、第177条中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有冲突的部分已被废止,其他部分条款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8条、第94条、第115条、第117条、第118条、第177条中与物权法有关规定冲突。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