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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2008年8月1日起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将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取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
《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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