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_法律援助_法律服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七 沈某某诉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案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一年来,各地法院深入贯彻司法解释规定,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质性化解了大量行政纠纷,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范围撷选了一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公开发布,供各地在执行中参考。


案例七、沈某某诉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案

  基本案情

  2017年2月22日,沈某某向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奉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奉化区综合执法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其诉讼目的是要求公开政府信息获取相应证据,以解决其房屋征收补偿的实质诉求。沈某某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相关法律十分熟悉,因房屋征收补偿问题未解决,对行政机关具有较为强烈的不满情绪。2016至2017年间,沈某某先后向奉化区法院提起十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涉及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街道办事处等多个部门。

  出庭应诉情况

  因沈某某频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进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奉化区法院为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向奉化区综合执法局发送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奉化区综合执法局委派负责人出庭,且出庭负责人在庭审前已经做好充分准备,全面掌握案件有关情况,准确把握引发行政争议的真正根源,并在庭审中全程积极发言,对沈某某提出的质疑耐心作出解答,诚恳地认可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承诺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也就维权方式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涉案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等问题充分阐述意见。经过庭审的充分沟通、交流,沈某某对行政机关的不满情绪得以有效缓和,并于庭审结束后三日内撤回涉及奉化区综合执法局的两起案件,就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的其余四起案件亦撤回起诉。

  典型意义

  行政机关负责人制度的合理运用以及功能发挥,不仅可以有效缓和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也可以增加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的信任,从而有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本案中,人民法院主动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庭负责人全面掌握案情,并与行政相对人进行真诚交流,在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前提下,勇于承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诚恳、客观地向行政相对人提出建议,最终促成行政相对人依法、正当、理性地行使诉权,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行政资源与司法资源。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

我要咨询 ( 平台律师团队解答 )
文章打赏

相关推荐

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案例十、罗某洲、马某华等八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1471次浏览
  • 0人收藏
案例十、罗某洲、马某华等八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罗某洲、马某华等八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刑终514号刑事裁定书〕  【案情摘要】AIRPODSAIRPODS PRO商标权人为苹果公司,核定使用商品包括耳机等。被告人罗某...

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案例九、生成社交软件虚假截图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1753次浏览
  • 0人收藏
案例九、生成社交软件虚假截图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郴州七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8民初8661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

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案例八、涉“都蜜5号”植物新品种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案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1637次浏览
  • 0人收藏
案例八、涉都蜜5号植物新品种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案  京研益农(寿光)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新疆昌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种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案〔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2021)琼73知民初24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都蜜5号...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