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03民初923号
原告:深圳市罗丹贝尔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星河WORLD雅宝一期B栋9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罗时叙。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军,广东深科律师事务所律师。×××031
法定代表人:罗时叙。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军,广东深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定代表人:罗时叙。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军,广东深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荣睿和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秀峰路2号秀峰工业城A1栋四层FC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邹谊,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被告:邹谊,1986年3月5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东安花园1栋802房,身份证号码340104197101162019。×××65K
法定代表人:邹谊,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被告:邹谊,1986年3月5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东安花园1栋802房,身份证号码340104197101162019。。
法定代表人:邹谊,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被告:邹谊,1986年3月5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东安花园1栋802房,身份证号码340104197101162019。
委托诉讼代理人:路光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温韫孺,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深圳市罗丹贝尔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邹谊、深圳市荣睿和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18日立案。原告深圳市罗丹贝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对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的自愿处分,且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深圳市罗丹贝尔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本院依法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深圳市罗丹贝尔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剩余部分退回原告。
审判长 蒋筱熙
审判员 王媛媛
审判员 费 晓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郝彦峰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