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3民初892号
原告:深圳唐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0B。
法定代表人:尤×国,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卞珊珊,辽宁创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科赛创新(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7N。
法定代表人:程×青。
原告深圳唐恩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科赛创新(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31日立案。原告深圳唐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唐恩科技有限公司在诉讼期间自愿放弃其诉讼权利,且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原告的撤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深圳唐恩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深圳唐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其余部分退还给原告。
审判长 蒋筱熙
审判员 兰诗文
审判员 张苏柳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黄银椿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