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们的二层沿街商铺被政府征收,用于建设中山世纪广场项目,平山县住建局与我们16户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山世纪广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原规划设计的四层大型商场改变为2栋26层住宅楼,把1条20米宽的步行街改为2条不足10米的步行街,知道后我们立即与住建局沟通,并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后来得知该项目没有土地开发手续,未经规划局审批论证,在没有和我们16户协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置有关部门的停工通知于不理,强行施工,导致我们与住建局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不能履行。
请问律师:
1、我们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2、如果起诉,我们该起诉谁?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1、就你所说情况,你们的商铺已经被政府征收,当时是征收的条件是征收后用于商业开发。现在,政府出让征收的土地也是给开发商做商业开发,只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用途,这是违规行为,由政府对其进行处置。当然,开发商违规,把商业地产开发变成住宅开发,会导致你们的补偿利益不能按照协议来实现,所以,为了防止开发商这么做,你们应当持续投诉,敦促政府要求开发商停止违规行为。
2、你们是与住建局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如果协议的利益受损,你们应当根据合同向住建局主张权利。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开发商违规开发,最后导致的其实是住建局无法按照协议给予你们补偿,是住建局违约,只不过这个违约是开发商的行为导致的。但是,对于你们来说,你们不用管是谁造成住建局违约的,你们只要明确一点,住建局不能按照协议支付补偿,就是住建局违约,你们就可以根据合同向住建局主张权利。
3、如果起诉,是起诉住建局,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来起诉。
您好,向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投诉。
一,向土地局、规划局、住建局举报,要求相关部分对于开发商处于行政处罚并进行整改。
二,和住建局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不能履行的话,起诉住建局。
报告相关政府部门,逐级上报。相关手续必须完备
一,根据你的描述,你解决问题的最有效办法是诉讼,至于信访之类不会有好的效果。
二,你应起诉平山县住建局,是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纠纷,建议你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解除本案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请求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xx元(相当于协议约定的补偿折价);3,请求被告支付违约金xx元(按协议约定计算);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这种情况,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起诉处理。
政府征收补偿,房屋补偿金应由征收部门支付,你们没有过错,你们可向其上级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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