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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区别:
1.用工主体资格不同,只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能成为合法的用工主体,自然人是不能成为用工主体的。而劳务关系则无此限制;
2.主体地位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具有一定的从属性,在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与用工者是一种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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