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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不可以不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特征如下: \r 1、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变更协议; \r 2、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局部变化,不是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 \r 3、合同变更后,原合同的变更的部分依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原合同没有变更的部分依然有效,即合同的变更并没有消灭原合同关系,只是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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