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_法律援助_法律服务

《绝地求生》与众多“吃鸡”手游的版权与商业外观之争

引言

当一种游戏玩法模式取得现象级成功,并迅速催生出一个全新的子类型时,随之而来的便是大量的跟风之作。Bluehole(现Krafton)公司的《绝地求生》开创了“战术竞技”(Battle Royale)的潮流,但其与Epic Games《堡垒之夜》的纠纷,以及市场上涌现的无数“吃鸡”手游,引发了一场关于“游戏规则”与“游戏表达”的激烈辩论。此案的核心在于:当一个玩法模式本身成为一种“类型”时,后来者如何在不侵权的情况下进行“类型化”创作?

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绝地求生》并非战术竞技玩法的首创者,但其通过特定的规则组合(百人空降、缩圈机制、拾取装备、最后一人/队获胜),并将其与写实的军事风格相结合,取得了空前成功。随后,Epic Games在其游戏《堡垒之夜》中加入了“大逃杀”模式,并因其卡通画风、建造系统等差异化设计而获得成功。

Krafton对此反应强烈,曾公开表示考虑对《堡垒之夜》采取法律行动,但最终并未正式起诉。然而,针对众多在手游平台上发布的、从名称、宣传语到游戏界面都高度模仿《绝地求生》的游戏,Krafton则采取了积极的维权措施。争议焦点在于:

  1. 游戏规则的版权性:Krafton能否主张对“百人空降、缩圈、搜装备、最后生存”这一套规则拥有独占权?

  2. 商业外观的混淆:那些在图标、名称(如使用“吃鸡”、“Battle”等关键词)、游戏内UI(如背包界面、地图标记)等方面与《绝地求生》高度相似的游戏,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律困境与深度剖析

  1. 游戏规则的可保护性困境

    • 思想与表达的混合体:战术竞技的规则体系是一个典型的“思想”与“表达”混合体。单个规则(如“安全区域逐渐缩小”)因其功能性,很难被视为表达。但一整套规则的特定选择、排列和组合,是否能够形成受保护的“结构”,在法律上存在巨大争议。

    • 合并原则的适用:如果实现某种游戏体验(如紧张感、随机性)的方法非常有限,那么“思想”和其“表达”就会合并。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思想不被垄断,版权法将不保护该表达。Krafton很难证明,除了《绝地求生》所采用的规则组合外,没有其他同样有效的规则组合能创造出战术竞技体验。因此,通过版权法来阻止其他公司开发同类游戏,成功率极低。

  2. 商业外观与不正当竞争的突破口

    • 尽管版权路径困难,但Krafton在商业外观和不正当竞争方面拥有更强的诉由。其主张的核心是,后来的模仿者不是在公平地进行类型化竞争,而是在刻意制造混淆,搭《绝地求生》知名度的“便车”。

    • 次要意义的建立:《绝地求生》通过巨大的市场成功和媒体宣传,使其特定的视觉风格、用语(如“大吉大利,今晚吃鸡”)以及整体游戏外观在消费者心中建立了强烈的“次要意义”,即玩家看到这些元素就会联想到《绝地生存》。

    • 混淆的可能性:对于那些在应用商店中使用相似图标、名称(如《全民求生:大逃杀》)和宣传素材的游戏,一个普通消费者在匆忙浏览时,确实有可能误认为它们是官方作品或与官方有联属关系。这种行为直接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混淆行为。

  3. 商标与专利的辅助策略

    • 商标:Krafton积极注册了“PUBG”、“绝地求生”等文字商标以及可能包括其空投箱等独特设计的图形商标,以此来阻止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 专利:虽然游戏机制很难获得专利,但Krafton尝试为其特定的技术实现,如“用于在电子游戏中再现空投物资的系统和方法”等申请专利。如果获得授权,这将为其提供更强大的排他性权利。

行业影响与“类型”的形成

《绝地求生》案例揭示了游戏行业一个普遍现象:开创者未必是最大赢家,但开创者定义了类型。

  • 类型化创作的合法性得到确认:此系列纠纷(包括未发生的诉讼)在事实上确认了,基于一个成功玩法模式进行类型化创作,只要进行了足够的“表达”层面的差异化,就是合法的。《堡垒之夜》通过引入建造系统和卡通风格成功突围,便是典范。

  • 营销与品牌的重要性凸显:它教育市场,在玩法同质化的竞争中,构建强大的品牌识别度(通过独特的艺术风格、世界观、角色等)和打击恶意混淆行为,比试图垄断玩法规则更为有效和可行。

  • 应用商店平台的责任:此事件也促使如Apple App Store和Google Play等平台加强了对山寨、混淆性应用的审核力度,下架了大量涉嫌侵权的游戏,从渠道端净化了市场环境。

结论

《绝地求生》与其模仿者之间的博弈,是一场关于“致敬”尺度的生动课程。它表明,在法律上,游戏玩法的“思想”是开放的公共资源。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后来者可以肆无忌惮地“搭便车”。通过版权保护独特的艺术资产,通过商标保护品牌标识,并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打击恶意混淆行为,原创者依然可以构建起坚固的知识产权护城河。这个案例最终推动了“战术竞技”从一个产品的独特点,成长为一个健康、竞争激烈的游戏子类型。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

文章打赏

相关推荐

知产维权哪家省钱?伍品知产全风险代理,零成本高效维权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145次浏览
  • 0人收藏
知产维权哪家省钱?伍品知产全风险代理,零成本高效维权一、知产维权痛点:成本高、风险大、性价比低 在知识经济时代,商标、专利、著作权被侵权已成高频问题,但多数权利人面临 想维权、怕花钱、怕败诉的三重困境。传统维权模式中,权利人需自行承担公...

国家版权局:将文创版权保护纳入“剑网2026”专项行动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454次浏览
  • 0人收藏
近年来,以拉布布为代表的国潮IP风靡全球,但文创领域侵权盗版问题依然突出。4月2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明确回应:今年计划将文创领域版权保护纳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6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图书出版、电...

惩罚性赔偿重磅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570次浏览
  • 0人收藏
2026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法释〔2026〕7号)。《解释》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72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为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重要作用,不断总...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