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侵权诉讼中,确定赔偿数额是核心环节。权利人都关心“能赔多少?”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赔偿计算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并遵循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需要证明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了自身商品销量下降、利润缩减或品牌价值贬损。这需要提供详尽的财务账册、审计报告和市场分析,证明难度较大。
2.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乘以该商品的单位利润(通常参考正品利润)进行计算。权利人可申请法院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相关的财务账册、资料。若侵权人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账目,法院可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证据酌情判定。
3. 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如果权利人的商标曾有许可他人使用的历史,可以参考以往的许可使用费标准,在此基础上合理倍数(通常是1-3倍)来确定赔偿额。
4. 法定赔偿:在前三种方法都难以确定时,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在500万元以下酌情判决。法院考量的情节包括:侵权性质、期限、后果、商标声誉、侵权人主观恶意、维权合理开支等。目前绝大多数案件采用此方式。
特别提示:
惩罚性赔偿:对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权利人可主张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合理开支: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等维权合理开支可以单独计算,并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因此,权利人应注意收集能证明侵权恶意、规模及自身商标知名度的证据,以期获得更高的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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