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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二度创作亦可称之为再创作,其定义在于,针对已经存在之著作物的文字、图像、影片、音乐或其他形式的艺术作品,经过自发或有意识地重新诠释和编写修改。
这类经修改后的作品则被归类为“二度创作物”。
然而,若此等行为以牟利为目的并且涉及到复制、发行等步骤而未经作者授权同意,那么即使对原来的作品进行的改动幅度较小,也会被视为构成侵权。
如仅采取少量的借用方式且未取得原始作者的许可,且未对原创作品的主要内容进行实质性的更改,那么您的二度创作便可能违反了版权法中所规定的复制权。
而若对原有作品的修改成分较大,或者在您所创作的新作品中引用较多来自原始作品的内容,若是未得到原作者的明确授权允许,那么您的行动就有可能构成侵犯改编权,甚至可能受到原作方要求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追索。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创作时的法律依据不准确,因此,即便您的二度创作成果具备一定程度上的新颖独创性,但如果违反上述原则,仍将被判定成侵权行为,但有时也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取得改编作品的著作权。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