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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法律与相关法定条例的具体规定,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复制品这一行为之所指向,即在于使他人的知识产权受侵害后仍进行市场上的商业销售活动,其行为性质被认定为以获取利润为主要驱动力的方式来销售明知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复制品。
就此罪名被判定的标准而言,具体分为两个方面:
首先,行为主体在从事这一犯罪行为期间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是否已经达到法定的十万元以上;
其次,即使行为人所获得的非法收益未满十万元的门槛,只要其尚未出售的那部分产生了三十万元及以上的实际经济价值,那么同样可以被定罪。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对于第二百一十八条所规定的“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复制品罪”,其主要内容为:
行为主体出于赢利的意图,大肆销售明知属于法律严格禁止的侵犯知识产权复制品,一旦其获得的违法收益达到相当巨大的规模(通常为非法收益超过三十万元)时,当事人将面临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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