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法律法规,改编乃是对已有作品进行二次加工创作,从而创造出具备独创性的新作品的特有权益。
这其中的改编行为应视为改编者所付出的创新性劳动成果,而非仅仅对原有作品内容的复制黏贴,进而在表现手法乃至其艺术效果等方面都应展现出独到的创新特色,进一步实现全新的艺术表达或创作愿景。
值得一提的是,改编这项权益既可以归属于原著作者本人独自行使,亦可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授权给他人行使。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