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在涉及到网络著作权的侵权问题上,当权利受到侵犯时受害方有权要求加害方采取有效措施停止其侵权活动,删除有关侵权内容,进行公开诚恳的道歉以及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和赔偿。
倘若侵权行为给社会公众的利益造成了负面影响,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力责令加害方立即停止其不当的行为,扣押其非法获得的收益,销毁所有涉嫌侵权的物品,并且对其予以适当的惩罚性罚款。
若情节特别严重,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甚至还有权没收掉那些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原材料、工具及设备等等。
对于已经触犯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情况,将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