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关于商标权的保护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于普通商标的保护力度,此类商标不可用于与其他已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任何类别的商品之上,亦不能使用与其近似程度较高的商标进行商业行为。
接着是对驰名商标的全力保护,在此情况下,任何种类的产品均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册完成的驰名商标,且对于那些虽仍未经中国当地有关部门批准但却具有驰名度的商标,其保护范围将扩大至同类产品中不得出现类似的标识。
此外,值得强调的是,已注册的商标并不可以被他人任意地作为制造商的名字来使用。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